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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关于汕头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创建时间:2011-02-26 00:00 来源: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225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友烈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陈向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汕头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代表们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计划预算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计划草案及其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2010年,市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深入实施《汕头市落实科学发展赶超进位工作方案》,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主要指标总体达到预期目标,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完成生产总值1203.25亿元,增长13.7%。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不少突出问题和困难。计划报告对问题和困难的分析是实事求是的,对这些问题和困难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预期目标体现了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符合建设幸福汕头的要求,落实计划的工作部署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主要目标和总体安排积极可行,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批准汕头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汕头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对于继续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幸福汕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会议批准的计划,围绕建设幸福汕头这个核心,振奋精神,凝心聚力,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推动汕头赶超进位、跨越发展,实现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有较大提高,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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