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对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市正在努力打造阳光法治政府,本次人代会上,不少市人大代表就推进依法治市积极建言献策。濠江区代表团的林日琼等代表就提交了《加强汕头法治建设,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议案。
强化“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
林日琼等代表建议,用好汕头特区立法权立“良法”,立“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其次是要树立全民法治意识。青少年学生是未来的建设者和开拓者,法治意识的培养尤为重要。而法治教育的基础是公民教育,公民教育作为学生必修课,应注重从小培养公民意识。要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还必须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加强和培育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各种媒介,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广泛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不断强化“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新风尚。另外还要深入开展和创建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司法部门应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努力引导群众在工作生活中形成依法行事、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提高公职人员法治素养
代表们还认为,建设法治政府还需要大力培育公职人员的法治素养,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要进一步将法治教育作为一个重点,列入到各级党校和部门机关日常学习中,通过开展多班次的培训、轮训和常态化的学习,促使广大公职人员能够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法治素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在推进法治汕头建设中,领导干部是核心力量。为此,必须大力加强和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和树立法治信仰。法治是一个地区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运行,才能形成追赶跨越发展的良序。(汕头特区晚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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