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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创建时间:2015-01-27 00:00 来源: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125日在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汕头市财政局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汕头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额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目标,实现收入规模质量双提升,各项民生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预算执行良好。

  由于2014年决算尚未完成,以下数据在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所变化。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4年来源于汕头市财政总收入345亿元,比上年增长(增长,下同)24.1 %,增收67.1亿元。其中:上划中央收入75.3亿元,增长5.8 %;上划省收入36.4亿元,增长13.8% ;市县级收入233.3亿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34%,增收58.7亿元。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亿元,完成年度代编预算的100.5%,增长 10.6%,增收11.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75.7亿元,完成年度代编预算的97.2 %,增长11.8%,增收8亿元;非税收入48.3亿元,完成年度代编预算的106.2%,增长8.7%,增收3.9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7.4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4.6亿元(根据省批复决算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调入资金4.6亿元,收入总计245.6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7.5亿元,完成调整后代编预算的100.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27.4亿元(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支出总计245.4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各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亿元;(2)国防支出0.4亿元;(3)公共安全支出16.8亿元;(4)教育支出53.5亿元;(5)科学技术支出1.8亿元;(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亿元;(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亿元;(8)医疗卫生支出 27.3亿元;(9)节能环保支出3.3亿元;(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6亿元;(11)农林水事务支出12.6亿元;(12)交通运输支出7.5亿元;(13)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3.5亿元;(14)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2亿元;(15)住房保障支出3.4亿元;(16)国债还本付息支出0.2亿元;(17)其他支出7.1亿元。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净结余1439万元。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1%,增长10.1%,增收4.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1.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3%,增长10.9%,增收3亿元;非税收入1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1%,增长8.4%,增收1.1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1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7.4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亿元(根据省批复决算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调入资金4.6亿元(主要是收回历年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余额),收入总计159.1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2%(主要是省增加对我市的专款及一次性补助),比上年增长6%。加上补助下级支出86.1亿元(其中市补助区县支出10.7亿元,省经市本级转拨区县75.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亿元(主要是本年因工作进度未支出项目收回指标、下年重新申报使用资金)、结转下年支出15.4亿元(主要是12月省下达补助资金尚有10.9亿元需结转下年安排使用),支出总计159.1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各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亿元;(2)国防支出0.2亿元;(3)公共安全支出10.3亿元;(4)教育支出5.4亿元;(5)科学技术支出 0.9亿元;(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亿元;(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亿元;(8)医疗卫生支出3.4亿元;(9)节能环保支出2亿元;(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亿元;(11)农林水事务支出1.3亿元;(12)交通运输支出4.3亿元;(13)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1.3亿元;(14)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6亿元;(15)住房保障支出1.6亿元;(16)国债还本付息支出0.2亿元;(17)其他支出1.2亿元。

  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净结余210万元。

  (三)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08.6亿元,完成调整后代编预算的 108.9%,增长75.1%,增收46.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1亿元(根据省批复决算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收入总计133.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94.6亿元,增长83.3%,增收43亿元。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04.7亿元,完成调整后代编预算的 110.4%。其中:教育支出1.8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6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4.9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1亿元、其他支出1.1亿元,年终结余(主要是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28.9亿元,支出总计133.6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1%,增长68.1%,增收30.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6亿元,收入总计87.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4亿元,增长71.3%,增收26.6亿元。

  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4%,其中:教育支出0.5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7.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4.9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1亿元、其他支出0.7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8亿元,年终结余20.8亿元(主要是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支出总计87.4亿元。

  2014年,市本级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文件规定,在调整预算基础上收回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当年无法支出指标2亿元,加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0.9亿元,增加可安排财力2.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增加财力用于追加民生事业投入等1.1亿元、国土基金预算安排项目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7亿元等。一般公共预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1.2亿元、结转下年项目15.4亿元(其中12月份上级补助需结转下年分配使用资金约11亿元)。另外,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年追加安排偿还债务等支出6.4亿元,年底收回预算安排的未支出项目资金5.1亿元,结余资金按照基金管理规定结转下年使用。由于2014年决算尚未完成,以上数据在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所变化。

  (四)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7%。其中:企业利润收入0.2亿元;股息、股利收入0.2亿元;产权转让收入1.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4亿元。

  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8.48%。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4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0.2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3亿元;其他支出0.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7亿元。

  (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3.7%,其中:保险费收入50.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0.9亿元、利息收入2.8亿元。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3.4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7.9亿元。

  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18.5亿元,年末累计结余80亿元。

  (六)2014年预算执行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我市财政工作认真执行市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和预算决议,着力提高收入质量,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落实厉行节约措施、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健全全口径预算编报体系,坚持改革创新,提高理财绩效。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努力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着力提高收入质量,实现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双提升。我市按照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增质“三大抓手”的要求,推动加快发展,经济保持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势头。各级财税部门加强综合治税,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市税收总收入(不含关税和海关代征税)突破200亿元,其中市县级库税收收入75.7亿元,增长11.8%,增幅在全省排名第6位。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1.1%,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二是推动土地综合开发运营,增强政府综合财力。东海岸新城、粤东物流新城、龙湖乐园等地块成功出让,全市国有土地出让收入94.6亿元,增长83.3%。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服务全市发展。紧紧抓住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难得机遇,全年争取中央、省补助收入101.4亿元,比上年增加19.6亿元,有力推动南澳大桥建设、贵屿循环经济等一批重点项目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四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办法,修订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经初步汇总,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24.3%

  2.率先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一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政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经过近二年努力,市财政在全省率先建立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和一系列相关制度,加强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实现财政业务规范化管理。二是盘活存量资金。根据财政部规定,市本级收回结转超过二年的上级专项及结转超过一年的本级项目资金合计3.9亿元,统筹用于民生等急需支出及消化历年挂账。三是加快支出进度。我市在全省支出进度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及时发挥了财政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四是优化拨款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改进与区县资金往来结算办法,进一步规范指标管理,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市财政资金拨付当天到账率达到85%,两天到账率达到100%

  3.多方筹措资金,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

  一是支持交通基础设施、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以及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通过盘活资源、科学调度库款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15.6亿元,支持高速公路、大学路改造、广澳港区防波堤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保障性住房、雷打石垃圾填埋场等民生工程建设。二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入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5亿元,安排实施5100工程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6200万元。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扶持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和科技创新企业加快发展,今年来共有29个企业和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扶持。三是落实扶持外贸进出口政策。市本级预算安排外贸扶持资金4900万元,拨付中央和省外贸扶持专项资金218976万元,促进外经贸稳健增长。

  4.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保障民生资金投入。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优先方向,全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十类民生支出141.5亿元,比上年增加12.5亿元。认真落实省、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市本级财政安排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7.2亿元。二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托底保障机制。加大对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基础养老金、残疾人保障等底线民生保障力度。从20141月份开始,我市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城镇月人均333元,农村月人均147元。残疾人生活津贴从100/人年提高到600/人年。从7月开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财政补助标准从65/人月提高到80/人月;在原有基础,增加对80周岁至100周岁的非五保低保老人发放每人每年350元的高龄津贴,同时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人及6079岁“五保低保”老人统一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全面建立高龄老人津补贴制度。三是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安排拨付1.5亿元落实省、市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政策,小学生每生每年从750元提高到950元、初中学生每生每年从1150元提高到1550元;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和医保标准,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在原有基础提高40元,达到320/人年。

  5.完善公共财政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税收征管关系。加强税收属地管理,建立中心城区企业跨区迁移、跨区建安和房地产项目和跨区总分支机构财税利益调节机制,促进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二是统筹上级补助和本级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2014年中央、省、市补助区县86.1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其中市本级补助区县10.7亿元,有力推动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加大对农村水利、农业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12.6亿元。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生活质量,拨付名镇名村、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幸福村居”以及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老区建设等专项资金7678万元;下达拨付农村“一事一议”资金5116万元,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6.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保证财政稳健运行。

  2014年市本级偿还到期债务本息26亿元,政府性债务余额从2013年底的101.6亿元下降至2014年底的95.6亿元,净减少6亿元。同时,努力消化财政历年挂账,通过抓增收补缺口、抓节支保平衡,并运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回收历年财政垫付资金等手段,市本级在2013消化历年挂账2亿元基础上,2014年再消化2.2亿。

  2014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必须看到,受宏观经济环境、偿债压力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仍面临着困难。财政收入虽保持平稳增长,但增速有所放缓;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财政管理改革仍需深化。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在新一年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

  (一)2015年财政形势

  2015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财政收支看,由于新常态下经济增速放缓、国家结构性减税以及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将趋于平缓;国土出让受房地产市场盘整的影响,收入不确定性增大;新预算法规定市县政府性债务只能通过省级政府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筹措,以往通过融资化解部分到期债务偿还和筹措重点项目资金的做法难以延续;财政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防风险等各方面的资金需求很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二)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和要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收入预算编制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支出预算编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2015年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一是优先确保中央、省、市出台的资金用途具体到个人的民生政策性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十件为民办实事资金。二是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正常工资和基本运转。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精神,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文件规定,对2014110月支出进度达不到序时进度的支出项目,2015年项目预算比上年压缩20%。四是对部门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要求申报量化绩效目标。对各类扶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整合。五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安排在建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对在建项目根据工程进度审核资金预算。

  (三)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比上年增长10%左右,预计136.4亿元,比上年增加12.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84.4亿元,增长11.5%;非税收入52亿元,增长7.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36.4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2.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7.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亿元、调入资金4.3亿元,收入总计237.1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231.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0.7亿元,支出总计23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预计净结余1482万元。

  (四)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比上年增长8%左右,预计48.8亿元,比上年增加3.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4.5亿元,增长10.5%;非税收入14.3亿元,增长2.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8.8亿元,加上税收返还14亿元(其中市本级8.3亿元,经市本级转拨区县5.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2.1亿元(其中市本级1.5亿元、经市本级转拨区县50.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5亿元(主要是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亿元(主要是上年因工作进度未支出项目收回指标、需在本年度重新申报使用资金)、调入资金3.8亿元(主要是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政府性基金结余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结转较大的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36.9亿元。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56.4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77.8亿元(其中市补助区县支出21.5亿元,省经市本级转拨区县56.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0.7亿元,支出总计136.8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预计净结余523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安排情况是:

  1.十类民生支出27.3亿元,其中上级补助7.2亿元,市本级财力安排20.1亿元。各类支出情况:教育5.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2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6亿元;节能环保2.6亿元;农林水1.7亿元;文化体育和传媒1.3亿元;城乡社区事务1.9亿元;交通运输4.6亿元;住房保障0.8亿元。

  2.补助区县支出77.8亿元。其中: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区县56.3亿元,市本级补助区县21.5亿元。市本级补助区县支出21.5亿元中,体制性财力补助8.8亿元,用于改善民生等专项补助12.7亿元。

  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19.7亿元。其中:人员经费18亿元,公用经费1.4亿元,车辆经费0.3亿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汇总,市本级预算单位当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1.1亿元,比上年同口径“三公”经费预算1.2亿元减少674万元,下降5.6%。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698万元,下降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92万元,下降3.7%;公务接待费2987万元,下降10.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将视2015年公务用车改革具体实施时间据实结算、多余指标收回。

  4.上解省支出2亿元。主要是出口退税超基数负担、体制上解、专项上解等。

  5.按照预算法规定,安排总预备费1.5亿元、预算周转金3000万元等。

  62015年市本级安排偿债资金14.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3.2亿元。目前省尚未向各市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市级预算尚无编列举借债务收支计划。

  (五)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草案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35.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28.9亿元,收入总计164.6亿元。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160.7亿元,其中:教育支出0.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7.2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7.6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1亿元、其他支出4.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3.8亿元、预计年终结余1442万元,支出总计164.6亿元。

  (六)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草案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92.3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20.8亿元,收入总计113.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82.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3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0.6亿元,政府住房基金0.7亿元,车辆通行费3.8亿元,彩票公益金0.9亿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03.9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6.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4.1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1亿元、其他支出3.2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4亿元、调出资金3.8亿元(主要是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政府性基金结余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结转资金较大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年终结余447万元,支出总计113.1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具体项目安排详见预算草案,重点项目资金安排说明详见附件。

  市本级预算单位编报的部门预算草案,一并提请本次人代会审议。

  (七)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亿元,其中利润收入0.1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1亿元;产权转让收入2.4亿元(粤东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汕特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收入1.4亿元和“三长”公司股权转让收入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7亿元,总收入3.3亿元。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亿元,其中:教育、文化体育等支出0.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5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5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3亿元,其他支出0.2亿元,转移性支出0.3亿元。

  (八)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6.2亿元,比上年增加15.4亿元,增长19.0%。其中:保险费收入58.2亿元,增长11.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0.9亿元,增长17.4%,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4.7亿元,增长15.3%。预计当期基金预算收支结余15.3亿元。基金预算累计结余95.3亿元。

  三、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做好增收节支

  科学分析新常态下财政经济运行形势,着力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整顿越权减免税收或通过财政列支方式变相减免税收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坚决贯彻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差旅、会议、活动等公务支出,从严从简控制节庆、赛事活动等开支,腾出更多财力用于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

  (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

  一是统筹资金,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广澳防波堤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汕湛、揭惠、潮惠高速公路建设、大学路路面改造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投入,搞好雷打石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和练江流域综合整治,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二是创新投融资体制,大力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三是积极发挥财税杠杆作用,支持重点产业培育发展。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园区扩能增效。四是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营改增、清费立税等财税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5年市本级财政安排十件民生实事资金10.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亿元。一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从20151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财政补助标准从每月每人80元提高为95元,71日起补助标准提高为100元。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城镇月人均374元、农村月人均172元。各区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0%。孤儿基本生活集中供养水平从月均1150元提高到1240元,孤儿散居供养标准从月均700元提高到760元。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月均1000元、社会散居供养基本生活费月均800元。二是实施教育普惠工程,继续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从950元提高到1150元、初中学生每生每年从1550元提高到1950元。对山区和边远农村教育补贴达到月人均700元。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制度,市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500元。

  (四)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根据新《预算法》、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着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创新。一是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并提交市人代会审议。二是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对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继续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结转较多的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三是进一步完整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编制到具体项目。按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编列到款。同时,对预算有关重要事项补充必要的说明。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予办理一般性追加支出。

  (五)规范债务管理,强化风险防控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实行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推进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设,研究处理好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

  (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提高预决算信息透明度

  做好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推进阳光财政。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市财政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改革创新,全力做好保障服务,为建设美丽幸福汕头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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