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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当选市级国家机构领导人进行就职宪法宣誓
创建时间:2017-01-11 00:00 来源: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月11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组织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就职宪法宣誓,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良贤主持宣誓仪式并领誓。
10时20分,面对鲜艳的国旗,新当选的57位市级国家机构领导人向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陈良贤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誓。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向宪法宣誓。一句句铿锵有力的誓言,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和对法治的信仰,也是履行宪法使命的庄严承诺。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为了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本次会议主席团专门举行了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就职宪法宣誓。根据规定,新当选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宣誓,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宣誓。

文:许昭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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