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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汕头特色”环境保护新体系 我市积极创新环保手段捍卫鮀城碧水蓝天
创建时间:2017-01-11 00:00 来源: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市经济发展由于历史原因,缺乏规划引领与控制,发展形态比较粗放、零散、无序,在新形势下环保问题突显。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保护水平,我市不断创新环境保护手段,逐步确立“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为龙头,以保护生态环境质量和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根本”的环保新体系,其中多项措施更堪称具有“汕头特色”。
  开创“环保+公安”的“汕头模式”
  在市委书记陈良贤的部署下,我市创新环保执法与刑事侦查联合联动执法机制,建立我市首创的“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的“汕头模式”。2016年6月13日市公安局组建了市一级的“环保警察”队伍,首次派出4名 “环保警察”,先期进驻市环保局办公,接受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8月26日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在市公安局增设治安巡警支队环境保护侦查大队,派驻市环保局办公,接受市环保局业务管理和指挥调度;各区(县)参照市的做法,人员在8月底前到岗,正式在全市建立起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机制的“汕头模式”,极大增强了我市环保执法的整体力量,有效地威慑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显著提升了我市环境执法效能。我市建立的环保、公安联合执法的“汕头模式”,得到国家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副部长翟青的高度肯定。
  “双剑合璧”形成了更为有力的环保力量。自环保警察设立以来,我市制定的《打击贵屿园区外非法电子拆解和废塑料加工造粒工作行动方案》、《练江流域污染整治联合交叉执法检查计划》以及每一次的专项执法打击行动,都将环保警察列入分组配备力量,开展对贵屿非法电子拆解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和练江流域印染企业非法排污行为执法行动。环保部门发挥了环境执法专业队伍的执法业务优势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经验优势,利用信访举报、新闻曝光、明查暗访取得的环境违法排污线索,采用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和判断,初步确定违法排污行为企业及厂点,组织对违法排污及违法处置电子废物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而环保警察与环保行政执法力量联合查办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加强了环境执法的整体力量,对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的整治、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案件移送、保障环境执法、监测、监察公正有效、打击暴力犯法等方面均起到了倍增效果的作用。
  升级监控平台打造环保“火眼金睛”
  强化科学监管是发现问题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对此,市环保部门进一步完善科技监管手段,升级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2015年,我市通过启动新的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设计建设,委托第三方运维,进一步完善了在线监控系统平台管理,截止目前,全市已有356家企业通过新平台,实现稳定联网。
  新建的在线监控系统将实现平台管理规范化、多平台融合,包括整合国发软件平台、市环保局综合管理平台、环保公众网、短信平台,新增智能值守等功能,并突出了对企业超标排放、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自动报警功能,有效确保在线监控平台的稳定、科学、高效、合理运行,提升我市对重点污染源违法排污行为的震慑作用和精准打击、及时打击和环境执法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为我市污染源监管执法、环保管理、污染整治等提供科学的数据信息支持与技术支撑。
  出台举报环境违法“双匿名”《办法》随着各级环保执法部门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加大,很多环境违法行为变得更加隐蔽、反复和分散,其生产排污没有规律,多位于偏僻区域,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发现不易。早在2013年,市环保部门就联合财政部门出台有奖举报办法,但奖金数额少且需要实名登记,群众举报积极性不高。
为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并出台了具有“匿名举报、匿名领奖的双匿名”特色的《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奖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办法(试行)》,2016年11月2日印发实施。记者了解到,据《办法》印发实施以来,环保部门共接公众举报涉环境违法案件80宗,其中电话举报41宗、QQ举报6宗、微信举报32宗、QQ邮箱举报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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