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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创建时间:2017-01-09 00:00 来源: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在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   郑通声


各位代表:
  我受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圆满完成本届常委会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汕头振兴发展、推进法治汕头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市委的领导下,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定职权,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汕头的发展。
  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新进展。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对加强新时期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常委会积极开展会前筹备工作和会后宣讲活动。按照市委的部署,指导区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完成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履行职权。常委会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认真筹备和召集每一次代表大会。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40项议题,作出《关于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等36项决议决定。
  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责,召开常委会会议47次,审议281项议题;做好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制定法规24件、修订法规1件、废止法规1件;审查批准计划、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决算,以及听取和审议审计报告共26项(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55项,开展执法检查13次,作出《关于濠江区城市运营和苏埃通道项目重大事项的决议》等决议决定4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6人次,依法授予13位人士“汕头市荣誉市民”称号。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组织代表开展水资源保护等10个专题视察、调研,为代表审议议案和报告创造条件。及时汇总整理代表审议意见,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各项议案和报告,研究改进工作。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调研、专项工作监督、执法检查和议案建议督办等活动。办理和督办大会议案13项,建议394项,推动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启动,解决一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重大关切。
  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与水平。常委会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了工作质量和实效的提高。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订、修订规章制度32项。充分发挥各委员会作用,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与基层人大联系协作,推动基层人大建设。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镇人大主席专职化已配备到位,区县、镇(街道)人大工作力量得到加强。
  二、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助推汕头加快振兴发展
  聚焦“抓交通、建平台、造环境、强管理、创文明”等重要任务,积极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快落实。着力推动改革开放。听取审议《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草案,对华侨试验区的规划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审议通过华侨试验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视察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保障并推动试验区建设。出台募捐条例、村务公开条例和社会工作者条例,推进民政改革创新观察点试点工作。制定预防腐败条例、行政复议条例,为深化改革提供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调研商事制度改革情况,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
  着力推动“三大抓手”建设。高度关注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多次视察港口建设发展情况,检查广澳港区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调研汕头港航道情况,推进港口“头号工程”建设全面加速。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监督,推动厦深铁路汕头联络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东海岸新城等项目的建设。专题调研濠江区与中信合作的城市运营“海湾隧道”项目并审议通过市政府议案。审议市政府有关南澳大桥项目新增贷款议案,确保南澳大桥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监督工作,审查批准了“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的调整。听取“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专题报告,促进各区县完善“十三五”重点项目规划,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着力推动经济持续稳健发展。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促使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实现计划、预算预期目标。制定城乡规划条例,统筹城乡发展。制定土地储备条例,检查土地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情况,推动土地集约利用。修订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顺利进行。制定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规范电信设施建设,保障电信设施安全。听取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工作的检查,调研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着力推动“创文强管”工作。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爱国卫生工作、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等情况,督办实施“绿满家园”议案,支持促进政府整治交通秩序和城乡环境卫生。去年,深入各区县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和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综合整治专项监督活动,委托区县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监督活动。与市政协常委会联合视察农村垃圾管理情况,跟踪督办城市管理工作议案,听取审议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议案,推动“创文强管”工作。检查海岛保护法、城市绿化条例、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潮剧传承发展和对外传播情况,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出台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并开展执法检查,督办汕头老城旅游文化圈建设的议案,加快推进小公园开埠区保育活化。
  三、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法治汕头建设
  充分发挥人大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大力推进科学立法。发挥特区立法权优势,制定华侨试验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等法规5项,在不同程度上填补了国家和省的立法空白。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经济发展类法规6项,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等民生民安类法规10项,地名管理条例,等社会类法规4项。注重发挥好人大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的主导作用,提高立法质量。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立法议案,小公园开埠区保护等4个立法项目源自代表议案。重视沟通协调、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通过深入现场、法规草案登报、专题咨询会和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并吸纳利益相关群体、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区县人大的意见。共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咨询会和协调会等170多场次。深入推进严格执法。[HT]开展对城市绿化条例等13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等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促使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台配套措施,促进法规有效实施。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报告,调研华侨权益保护情况、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的实施情况,推动政府严格执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共审查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95件、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4件。
  着力推进公正司法。调研“两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支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听取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刑事审判、民事执行等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等报告,调研仲裁工作,视察“两院”便民利民诉讼措施落实情况,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发挥人大信访工作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作用,共接待群众来访2071人次,接受群众来信1595件次。
  努力促进全民守法。听取“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检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执行情况,推动普法教育开展。及时公布审议意见和法规,让履职全过程成为普法教育全过程。通过召开法规贯彻实施座谈会、答记者问、专题辅导、撰写立法研讨文章,积极做好法规宣传解读工作,普及公民法律知识,强化公民法制观念。召开6场人代会记者会,出版《人大之声》专版44期;各主流新闻媒体报道人大工作的稿件超过1500条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
  四、大力促进民生改善,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群众
  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着力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民生改善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督促财政支出结构更加合理。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监督工作,加强对底线民生资金、10件民生实事、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等的审查监督,推动预算资金安排优先用于民生领域,促进政府项目投资向重大民生工程倾斜。审查批准市本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强化依法理财观念。
  推动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发展。开展基础教育投入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教育创强工作情况检查、特殊教育事业专题调研,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检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档案工作、群众体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文体事业的进步。组织对基层医改、农村医疗卫生、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等工作的调研,督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议案,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推动民生民安保障更加有力。立法推动、保障民生民安,制定了残疾人扶助条例、消防条例等10个法规。加强重点建议督办,支持政府运用法治方式加强对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禁止货车行驶的监管,规范交叉路口信号灯提示、交通指示牌设置,推进公益诉讼等工作,推动民生改善、民安发展。督办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建议,保障餐桌上的安全。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更加到位。先后13次赴练江流域开展检查、调研、视察活动,持续监督练江污染治理。加强对韩江流域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城乡河沟污染整治工作的监督。开展对贵屿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检查,促进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和调研,城市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检查汕头港内湾资源和环境保护,促进内湾环境净化美化。开展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情况检查,促进清洁生产工作。检查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林业生态建设情况,推动湿地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
  五、把握新形势新任务,着力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积极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了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积极创新立法新途径。探索推行法规草案联合起草制度,充分调动立法者、执法者、专家学者和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制度8个,从制度上保障和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探索法规出台前评估工作,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条例草案提请审议表决前,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等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改进建议,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探索采用代表交叉检查、调研等方式,加强市和区县人大联动监督,发挥人大监督的综合性优势。2014年出台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工作的意见,2015年起开展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设立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聘请财经工作咨询顾问,健全人大预算支出联网监督工作相关制度,深化人大预算监督。2015年首次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完善跟踪监督机制。推进区县人大预算支出联网监督工作,各区县已于2016年底前实现联网监督。
  积极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健全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完善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系统,推进代表履职管理信息化。与北京大学、省委党校合作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工作联动。探索开展重点建议督办、加强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首次探索建立华侨列席市人代会制度,搭建了倾听侨声、维护侨益、为侨服务的沟通平台。五年来,常委会还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做好立法调研、监督等大量工作。依法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做好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推进完善机关办公自动化。
  各位代表,总结五年来的履职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常态下人大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常委会党组健全对市委负责制度,重要议题主动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共向市委作出报告100多项。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汇报,多次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新情况和重大问题,给予人大工作有力的支持。
  必须围绕全市大局开展工作。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大局中找准人大工作的着力点。常委会要正确把握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从法律上、制度上保障行政和司法机关依法有效行使职权,着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必须依靠代表认真履行职责。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是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我们推进各项工作的力量源泉。常委会充分依靠代表开展工作,了解改革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意愿,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动力和智慧,努力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
  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常委会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优势,集思广益,在基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通过会议形式进行表决,努力做到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相统一。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离不开“一府两院”和各区县人大的密切配合,也离不开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照市委的新要求和人民的新期望,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还要加强;人大立法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仍需加强;代表主体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基层人大工作还比较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解决。
  今后工作的意见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汕头全面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让人大工作更有创造性和实效性。我们坚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继往开来、开拓奋进,把我市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和职责要求
  始终将市委的要求贯穿于行使职权的全过程,严格依法履职尽责,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立法保障、监督支持。
  强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对今后五年的发展进行了总体部署,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进一步增强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党代会精神上来,大力弘扬实干担当、奋勇争先的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统筹安排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以及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将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强力推动三大平台建设和大湾区城市格局构建。市委提出加快建设华侨试验区、国家级高新区和临港经济区,打造产业发展核心载体;推进扩容提质,构筑大汕头湾区城市格局等重大战略部署。常委会要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市委部署的落实。要加强法规的调研、制定工作,为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城区扩容提质提供法制保障。支持和监督港口建设、产业园区发展等工作,推进城区扩容提质,优化布局,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支持和推动交通规划完善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成现代立体综合交通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支持和监督科技创新工作,促进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推动万众创新,促进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优化,提升经济效益。
  强力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选好监督方向,加强对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促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目标的落实。推进政府转变职能、改进服务,切实为中小企业松绑减负,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提升全社会文明素质,加大对文化事业的监督力度,继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潮汕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文明。助推提升城乡生活品质,推动小公园等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支持城中村、农村建设秩序和人居环境治理,完善城乡生活设施,打造舒适社区生活环境。
  二、促发展、惠民生,凝聚振兴发展的强大合力
  坚持促进发展与改善民生有效对接,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加快发展凝聚共识、积聚力量。
  进一步促进“十三五”规划有效实施。紧扣“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针对“十三五”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的重点问题,确定人大依法履职的方向和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立法的题目、监督的议题、决定决议的项目、代表活动的主题,确保人大工作与“十三五”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同频共振、同向而行。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工作,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有效落实。
  进一步促进财政资金效益提升。认真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落实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完善部门预算初审机制,组织财经委员会成员和财经工作咨询专家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审查监督能力。继续扩大初审范围,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着力提高审查质量。落实人大预算支出联网监督工作相关制度,完善联网监督系统。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督促加快推进财税治理方式改革,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看好人民的“钱袋子”。
  进一步促进民生事业健康发展。持续关注教育事业发展,支持政府大力发展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推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协调发展;促进政府统筹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提升职业技术教育水平。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力度,促进社会医疗机构管理和发展,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推进政府完善食品全程监控体系,健全监管体制,提升检测能力,确保市民餐桌上的安全。
  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强化监督工作与立法、代表等工作的结合运用,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整治工作的监督力度,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加强练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的监督力度,推动“河长制”实施落实,促进我市练江污染整治早日完成目标任务;持续开展对韩江水质保护工作的检查调研,推进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继续关注大气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进展情况,促进源头治理。加强对园林绿地、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监督,推进绿色家园建设。开展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推动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传承。
  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协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认真做好人大对外交往和外事侨务工作。推动建立与外国地方议会长期交往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和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为我市对外开放合作营造有利环境。将外事侨务工作融入到常委会全面履职过程中,推动政府完善侨务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华侨权益保护。
  三、立良法、促善治,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作用
  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切实推进法律法规实施,促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相统一,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和社会治理的保障作用。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加强经济发展立法,健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制度保障。推进华侨试验区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立法的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和营商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创新立法,发挥立法在建设城市文明、扩大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研究制定水土保持、风景名胜区保护、电子废物拆解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规,推进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循环经济发展。
  推进精细化立法。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让法规立得住、行得通、有效果。完善人大对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的主导机制。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深化立法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和法规立项审查、评估论证机制,推行重要法规草案联合起草制度,通过座谈会、咨询会等形式加强对法规草案的论证,进一步完善法规审议公开机制和重要条款单独表决制度,完善法规出台前评估机制,推进立法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增强立法针对性、及时性和可执行性。建立健全专家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扩大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对立法工作的参与,拓宽立法征求意见渠道,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坚持在每部法规制定通过后,及时与政府召开贯彻实施工作会议,督促政府和主管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和举措。探索开展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工作,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坚持把执法检查作为检验立法成效的有力抓手,运用专题调研、实地视察、问卷调查等形式,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督促政府重视解决存在问题。选择适当法规进行“立法回头看”,加强对法规实施效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法规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的法规,使法规更加完善。坚持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和操作规范,开展对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对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推进政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探索加强人大司法监督的途径和方式,支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强化司法活动监督,全力促进公正司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视察“七五”普法工作,着力提升普法水平,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四、保障依法履职、激励担当作为,促进代表主体作用发挥
  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保障代表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激发代表更好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深化和拓展人大代表工作。完善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直接联系代表等制度。更广泛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活动,保证代表执行职务与常委会行使职权密切衔接。丰富代表活动形式,组织好代表会前视察活动,改进市人大代表跨区域交叉视察、调研方式,扩大代表知情面。深化代表主题活动,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
  加强和改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着力从“提得好、交得准、办得成”上下功夫,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抓好源头,力助代表提高提出议案建议的质量。要完善会商机制,定准承办部门,规范办理程序,抓好督办重点,带动整体工作。逐步推进代表建议公开,探索依法公开议案建议办理全过程。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效果的评估,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和改进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素质和水平。探索建立代表管理机制和代表履职激励、履职表现评价制度,进一步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探索代表履职约束和退出机制,规范人大代表管理。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强化理想信念,扎实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和基层人大建设,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全市人大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深入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在人大常委会的核心领导作用。健全党组学习和议事决策制度,定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精神,研究提出在人大工作中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建立健全党组每年向市委请示和报告工作的制度。建立和完善人大履职快捷和严谨的反应机制,及时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
  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健全集体学习制度,拓展学习内容,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议政能力,提高履职必需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决策机制,完善常委会会议制度,完善议事规程,加强调查研究,充分保障审议时间,提高审议质量。加强自身建设,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常委会履职水平和工作效能,拓展常委会履职的深度和广度。
  进一步提升常委会机关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常委会机关组织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提高机关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人大机关文化建设,通过搭建平台,建立和完善新机制,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职工在人大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人大常委会立法、预算审查等工作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和改善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着力构建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的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精神,协助市委抓好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推进基层人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范统一,夯实人大工作基础,增强基层人大工作活力。把发挥基层人大作用放在首位,指导各区县人大加强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确保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交流、联动等工作机制,推进全市人大工作。密切工作协同,加强上下联动,定期组织区县人大开展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实践经验,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六、推动理论学习、改进宣传工作,增强对人大制度的自信
  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弘扬人大文化,增强制度自信。强化人大制度学习。健全学习制度,建立学习讲坛等平台,认真组织宪法法律与人大制度学习,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自觉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内在动力。
  改进人大信息宣传工作。加强对人大立法、监督、决定、选举等工作的宣传,突出展示人大在促进地方经济建设、民主与法治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紧扣履职重点、民生热点、基层创新亮点和代表履职闪光点,充分发挥党报专版和人大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人大制度优势、人大工作实践和人大代表风采,不断拓展人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加强对人大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提炼实践经验,不断创新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方式方法。广泛汇聚各界智慧,为常委会审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民意基础。加强与汕大法学院等高等院校的合作,探索开展人大智库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发挥“人大文史室”的平台优势,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营造浓厚的人大文化氛围。
  各位代表、同志们,全面振兴的目标催人奋勇争先,加快发展的蓝图召唤我们实干担当。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依靠全市人民,振奋精神、凝心聚力,为推动汕头民主法治建设、推动汕头全面振兴发展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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