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0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吴军晖
大会主席团:
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预算草案及市财政局局长林毅荣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汕头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计划预算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预算草案及报告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1亿元,完成年度第二次预算调整(简称预算调整,下同)的100.1%,按可比增长6.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347.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5.9%,增长6.0%;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计347.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3.3%,按可比增长8.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227.7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1%,下降12.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转贷支出等,支出总计227.7亿元。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89.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36.6%,增长32.3%;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收入总计136.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92.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5.2%,增长24.0%;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支出总计136.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8.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36.2%,增长11.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收入总计100.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6.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3.0%,增长8.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补助下级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100.6亿元。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6.9%,下降51.9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转收入,收入总计1.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79.7%,下降46.7%;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加上结转下年支出,支出总计1.3亿元。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7.6亿元,完成预算的85.0%,增长6.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9.6亿元,完成预算的90.9%,增长15.5%,当年收支结余8.0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01.0亿元。
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2016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财税等部门在政策性减收和支出压力加大情况下,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进一步加强支出预算管理,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债券资金支持,统筹盘活财政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有力推动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较好完成预算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必须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预算草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0亿元,预期可比增长6%以上;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收入总计282.0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5亿元,下降2.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282.0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9亿元,预期可比增长5%以上;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收入总计166.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6亿元,增长12.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等,支出总计166.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收入总计89.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89.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收入总计69.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69.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收入总计0.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6.7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0.7亿元,当期收支结余16.0亿元。
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和有关要求,会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财经委部分成员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咨询专家对2017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集中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11项;听取全口径预算编制单位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和2017年预算编制情况的汇报,并召开部分市人大代表的座谈会。综合上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财政局已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并将有关意见吸纳到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中。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2017年预算安排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基本协调,预算草案覆盖了全口径预算四个部分,内容完整,方案总体可行。建议批准汕头市2017年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关于汕头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为更好完成2017年预算,计划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树立“大财政”的发展理念,增强政府综合财力。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产培财。要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涵养税源。要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提高收入质量。要关注土地房地产市场趋势变化,合理安排我市的供地年度计划,确保我市财政收入稳健增长。
(二)要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要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启动资金的财政保障力度,推进民生和重点项目的建设。要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实施切实有效的引导性及激励性措施,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
(三)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科学合理划分市与区(县)财政支出责任,做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对于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较低的区(县),建议市给予适当的财力倾斜和专项补助。
(四)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收支平衡。要加强我市社保政策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加大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力度,确保参保人数和缴费人数同步增长。要多渠道增加投入,改善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状况。
(五)要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做好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要发挥区(县)人大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的作用,加强预算支出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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