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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汕头市人民政府 工作报告的决议
创建时间:2017-01-11 00:00 来源: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月11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小涛同志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五年,我市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深入落实省创新驱动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顺利完成市第十三届人代会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报告提出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和2017年工作安排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和项目务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聚海内外潮人的智慧和力量,实干担当、奋勇争先,为汕头全面振兴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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