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9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林梃
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郑晓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汕头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计划预算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计划草案及其报告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2011年,市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实施投资拉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社会管理和改革创新,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市完成生产总值预计1425亿元,增长13.0%。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不少突出问题和困难。计划报告对存在问题和困难的分析是实事求是的,对这些问题和困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预期目标体现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符合建设幸福汕头的要求。落实计划的工作部署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主要目标和总体安排积极可行,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批准汕头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汕头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会议批准的计划,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建设幸福汕头这个核心,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突出重点,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争取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推动汕头实现跨越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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