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通声主持,副主任林平、徐宗玲、杜怀丹、吴健彦、陈向光,秘书长李绿岸和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晓湧,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应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经过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方利旭同志辞去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由郑通声副主任代理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会议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杜怀丹所作的汕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高新区西片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2019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汕头高新区西片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汕头市2019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水上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同意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对上述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环境资源工委关于检查《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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