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通声主持,副主任林平、徐宗玲、杜怀丹、吴健彦、陈向光,秘书长李绿岸和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吴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曾湘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施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陈华佳辞去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和关于提请魏淼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提请陈常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还根据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的提请,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会上还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发展极的议案》(第3、56、65号)办理方案的报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月子中心”管理的议案》(第1号)办理方案的报告,同意财政经济工委对上述报告的初审报告,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办理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法院、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平等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同意监察司法工委就上述工作情况所作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支持和推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保护民营企业平等健康发展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劳动就业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助推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意市人大社会委关于我市劳动就业情况专题调研报告、监察司法工委关于市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农村农业工委关于检查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助推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侨务局关于《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意华侨外事工委关于检查《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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