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通声主持,副主任林平、徐宗玲、杜怀丹、吴健彦、陈向光,秘书长李绿岸和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宇,市委常委、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吴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林俊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吴军晖等同志辞职的决定和关于提请吴军晖等同志免职的议案。
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李翔为汕头市教育局局长、罗舜煜为汕头市民政局局长,决定免去胡冬的汕头市教育局局长职务、陈镇坤的汕头市民政局局长职务、刘俊毅的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还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提请,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会上还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废止《汕头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和《汕头市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议案,表决通过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和《汕头市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决定。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拟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对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会议还就我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会上,副市长李钊代表市政府向常委会报告我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向光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了有关调研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李增烈、谢丽玲、陈开成、孔德镐、王伟忠、洪建芬等围绕黑臭水体整治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市财政局、水务局、生态局、城管局和金平、龙湖、澄海、潮阳、潮南区政府负责同志分别对6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应询回答,虚心听取意见,市政府副市长李钊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认为,黑臭水体整治是中央环保督察、水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内容,也是市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事关城市文明形象和人居生态环境。市委市政府将黑臭水体整治作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去年底未能完成省下达的90%整治任务,距离上级考核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突出的问题还亟待解决。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落实水污染防治决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考核激励,建立长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要聚焦各项硬指标硬任务,各司其职,同心协力,把污染整治工作抓得更紧、更严、更实,确保高标准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尽快落地见效。
(通讯员:肖婷 摄影:柯钰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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