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概况
人大会议
代表工作
监督纵横
立法工作
人事任免
决议决定
机关建设
互动专区
公 报
法律法规
区县之窗
《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5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13日
本网站由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联系邮箱:master@strd.gov.cn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8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