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
汕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孔德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收到市发展改革局送来的《汕头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12月18日,常委会副主任杜怀丹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局、市统计局关于2020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调整有关情况的汇报。综合有关情况,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议案》进行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球经贸环境影响以及我市自身经济运行结构调整周期作用,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指标完成不理想。为此,市政府提出了汕头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拟将部分主要经济指标调整建议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目标由4.0%调整为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目标由5.0%以上调整为1.8%;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速由8.0%调整为-8.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由4.5%调整为-10.0%,外贸进出口总额由2.0%调整为12.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4.0%调整为3.0%。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汕头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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