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启煌主持,副主任林平、徐宗玲、吴健彦、陈向光,秘书长李绿岸和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许宏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应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表决通过《汕头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审议表决通过《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修订草案)》,该条例需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听取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预防与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人才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社会委关于我市人才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还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通讯员:刘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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