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天保主持会议,副主任刘辉、林锡波、马翔、林曼,秘书长卢壁辉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赵志涛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要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全面履行人大法定职责,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贡献力量。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市河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汕头市河长制条例》,会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市潮汕菜特色品牌促进条例(草案)》《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21年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汕头市2021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汕头市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汕头市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汕头市2021年本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汕头市检察机关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侨务局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监察司法工委、华侨外事工委对上述工作作审议意见、调研报告和检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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