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天保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林锡波、刘辉、马翔、陈伟波、林曼,秘书长卢壁辉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志涛,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委员、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二卷)》。项天保强调,要坚持以学铸魂,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要坚持以学增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要坚持以学正风,大兴务实之风,抓好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同高质量做好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结合起来。要坚持以学促干,紧紧围绕省委明确的“1310”具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六个实现新跃升”的工作安排,找准人大履职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为推进汕头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汕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汕头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该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表决通过《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的决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的说明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头市2022年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汕头市2022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汕头市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头市2023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关于汕头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关于汕头市2022年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汕头市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关于汕头市2023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审查和批准汕头市2022年本级决算、汕头市2023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表决通过《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汕头市2022年本级决算的决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汕头市2023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汕头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社会委关于检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检查《汕头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关于全市看守所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汕头经济特区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就职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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