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健彦带领市人大社会委有关人员,赴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订工作调研,听取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情况汇报,并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颁布施行以来,为有效稳控社会面火灾形势、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推进消防事业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公安消防部队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也已作出修改。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消防工作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尽快对条例中不相适应的部分条款进行必要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调研组指出,消防安全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消防工作。调研组强调,要认真总结消防法和我市消防条例实施以来的经验做法,切实适应消防新体制下要求,不断完善法规条款,努力使新修订后的法规亮点更突出,可操作性更强,消防责任更明确,相关标准更高等,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更好地为平安汕头建设服务。
(市人大社会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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