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曼带队,就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工作开展调研,并与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了澄海区广益街道龙仙路沟渠、金平区鮀莲街道莲美社区牛头山生态文化公园、龙湖区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濠江区南山湾、万安纸业有限公司等,并于29日上午在市人大办公楼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有关情况的汇报,征求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全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为全局计、为长远谋的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以法治力量护航绿美广东、绿美汕头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调研组对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工作情况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严”的基调,切实增强法治护航绿水青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的正确政治方向与价值取向要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认真履行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要深化协调联动,突出“共”的合力,以更大力度推动构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齐抓共管格局。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凝聚美丽汕头建设强大合力,推动形成大环保工作格局。要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专”的本领,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履职能力。环境资源执法司法工作队伍要聚焦主责主业,把基本功练扎实,把“看家本领”掌握牢。同时,面对新问题、新事物,要积极探索钻研,学习新本领,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深化以案促治,提升“治”的效能,形成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各单位要以办理案件促进社会治理,通过“办理一案”,促进“治理一片”,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推动源头治理和全链条治理。要加大法治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放大案件法治效应,强化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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