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执行《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开展检查。检查工作以实地走访、现场察看、多方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
9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向光带领检查组,对我市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了现场察看。察看了胡文虎大楼、正大体育馆、天际电器公司,分别了解了在《条例》执行中,华侨房屋落实、华侨捐建项目、侨资企业的一些情况。
10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检查《条例》执行情况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向光,市人大华侨外事工委有关领导,听取了与《条例》执行有关的市直单位和各区县统战部(侨务局)执行该《条例》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华侨企业家代表和归侨侨眷代表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肯定了我市执行《条例》所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华侨工作在汕头的重要性,汕头因侨而立,华侨对推动汕头过去、现在、未来的发展都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其次,学好、用好《条例》,并结合当前主题教育契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侨务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为华侨服务,维护华侨权益发展理念,更好地推进《条例》执行。
常委会领导还对下来《条例》的执行和侨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一是《条例》在执行中,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及时联系人大侨工委和市侨务局;二是侨务部门对归侨、侨眷的数据、信息要及时更新;三是对华侨各项事业推进,应该有长远、较好规划;四是结合主题教育,在工作上要寻求新的突破。如侨中应广泛吸引华侨子弟就读;华侨示范区整体规划要突出侨字;五是对华侨、侨眷的诉求要及时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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