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检查《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11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健彦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市人大社会委部分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及有关人员,先后赴潮阳区文光街道平和东社区、西双社区,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社区、泰龙社区,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和抽查等形式,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特别是对村务档案、财务报表、公开内容、形式及程序、村务监督机构的建立及运行等逐项检查。6日上午,检查组在市人大机关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条例》颁布以来的实施情况汇报。
自2014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重视村务公开工作,坚持将其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级治理体系、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全面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从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加强督促检查、推进示范创建等方面抓落实,着力推动村务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检查组对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重视《条例》贯彻落实,推动我市村务公开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组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村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村务公开工作,让村务公开运行在阳光下,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条例》执行到位。要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公开渠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让村务公开更加及时、覆盖面更广。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媒体,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为贯彻实施《条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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