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向光带领环资工委赴龙湖区检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情况。
检查组一行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流域上游中游下游,实地察看了上溪仔沟、红坟关线、黄厝围等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现场发现问题,现场听取汇报,现场督促解决。
截至目前,我市38宗黑臭水体共完成整治工程37宗,其中29宗初见成效,25宗省厅已审核(市级4宗,分别为龙湖沟、新河沟、港区排洪沟、星湖公园;金平区8宗,分别为护堤路大窖池头、明珠河沟渠、沟南围沟、月浦主排渠、鮀济河、东墩沟、玉港河、金港水利沟;龙湖区12宗,分别为黄厝围沟、龟桥北排渠、上溪仔沟、红坟关线、大排沟、水利所面前沟、鸥汀北面排渠、鸥汀南面排渠、上黄线灌渠、蔡社涵线、西片电排沟、电排沟;澄海区1宗为南排渠),4宗待审核(金平区4宗,分别为前溪河、岐山第一灌渠、陇头关沟渠、沟南社区南干渠);8宗基本完成整治(金平区7宗为月浦社区厅前—沙坪排水沟、岐山第二排渠、上围仔后溪沟、新围仔沟渠、明珠园排沟、沟南社区围沟湖头段、岐山第二灌渠;澄海区1宗为导流渠);剩余金平区1宗月浦大排渠工程量完成79%。
检查组肯定了龙湖区政府的工作成效,同时也指出了检查发现的水面漂浮物、岸边垃圾倾倒等问题。检查组强调,今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加大力度,攻坚克难,全力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压实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速推进我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要加快推进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尽快实现雨水入河、污水入厂。要加强管理,发挥河长“头雁”效应,及时打捞河段水体漂浮物,清理岸边垃圾,提升沿岸自然景观。要按照创建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的要求,推进长制久清,完善长效管理,还老百姓鱼翔浅底、碧水蓝天的生态自然环境。
(通讯员:许健新,摄影:谢小炼)
本网站由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联系邮箱:master@strd.gov.cn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8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