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打造健康环境,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贯彻实施,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宗玲带队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教科文卫工委相关领导参加检查活动。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龙湖区周厝塭综合市场、公园及公共厕所等,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有关情况汇报及座谈。
《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按照省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坚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有力促进《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
检查组对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同时针对《条例》实施中存在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卫生创建以及健康环境建设方面投入不能满足需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落实不到位、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还不平衡等问题,检查组强调,爱国卫生运动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把握《条例》的深刻内涵,找准工作要点,结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管理观念、工作重心、宣传方式上不断创新优化,真正把公共卫生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防控疾病、促进健康中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落实力度,进一步压实责任,对标对表查找问题,列出任务推进清单,推动爱卫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重点加强城乡人居整治、加大城乡垃圾和污水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城乡环境建设、公共卫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水平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群防群控、预防为主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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