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刑事检察工作,找准刑事检察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11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平带领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全体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等组成的调研组赴市检察院调研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彭章波等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市检察院关于近年来我市开展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包括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听取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全市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充分肯定。并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有力,刑事法律监督有效,案件办理质效提升,司法改革彰显活力。
针对刑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刑事检察工作,调研组强调:一要重事实重证据,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妥善处理好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公民权益的关系,检察官要坚守依法办事这条底线,在依法办案上作出表率。二要进一步推进“两项监督”工作。要加强对有案不立、不当立案的检察监督,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要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该抗诉的要依法进行抗诉;要把监督纠正个案与监督纠正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的协调工作。这是提高刑事案件质量的重要方面。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特别是对重大复杂敏感的案件更要加强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从而更有效打击犯罪,为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监察司法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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