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平带领由市人大监察司法工委全体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赴市公安局开展我市刑事侦查工作和辅警立法准备工作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近年来我市开展刑事侦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和辅警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曾湘澜接见了调研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蔡锦荣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公安机关近年来开展刑事侦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特别是扫黑除恶战果突出,屡屡侦破大案要案,专项打击卓有成效,改革任务有序推进。针对刑事侦查工作中反映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了意见建议。
调研组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刑事侦查职能作用,依法严打刑事犯罪;争取支持,加大对公安设施装备的投入、强化公安干警队伍建设,为推进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调研组强调:一要重事实,重证据,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这是每一位公安干警必须坚守的底线,不能降低入罪门槛。要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真正让犯罪分子认罪服法,刑满释放后不再危害社会。二要强化证据意识,规范证据收集程序。要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做实证据,并依法收集证据,决不能有丝毫纰漏瑕疵,要让案件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审判。三要有效防止和避免有案不立、不当立案的问题发生,更要注意防范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四要加强公检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和意见有分歧的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交流,形成共识。五要切实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对待律师的态度,反映出一个机关的法治观念,体现着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公安机关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回应律师在执业中提出的合法合理诉求,依法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关于辅警立法,调研组指出,辅警立法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明年的立法计划,市公安局要组织力量抓紧做好起草工作,依照程序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要注重提高起草质量,既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立法经验,又要立足汕头实际,解决实际问题,体现汕头特色,着力打造辅警立法的“汕头样板”。
(监察司法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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