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介绍新出台的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条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汉元主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敏介绍三个条例有关情况。汕头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林锡波,汕头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春松,汕头华侨试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陈斌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汉元:
9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这三个条例都于今日起施行。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条例,推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实施好条例,希望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力支持。
首先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敏同志简要介绍三个条例的制定情况和主要内容。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敏:
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
非常感谢大家对市人大立法工作的持续关注和大力支持。现在,我简要介绍《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立法过程、主要考虑和特色内容。
(一)制定三个《条例》的重要意义
大家知道,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汕头综合保税区、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是我市的三大国家级功能区。华侨试验区还是全国唯一以侨命名的国家级重大改革开放平台。三大功能区承担着改革发展和开放创新的重要任务,也是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重要载体。近期,市人大常委会相继通过了《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市人大常委会集中推出这三个条例,并于今年11月1日起同步施行,标志着我市的三大国家级功能区从此有了“基本法”,这是汕头经济特区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三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的有力举措和重大成果;彰显了我市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的坚定决心;对于在法治轨道上保障高新区、综保区和华侨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新高地,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助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具有重要意义。
(二)三个《条例》的立法过程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的立法工作。经市委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三个条例列入《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和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经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三个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吴启煌常务副主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条例制定工作,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其他领导同志和常委会委员、有关工委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审议意见。我们在汕头日报、汕头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草案、草案修改稿全文,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三个功能区开展实地专题调研、发函征求意见建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省、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市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集中各方资源智慧,对三个条例草案进行反复修改。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制定给予了大力支持,组织省直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了立法质量。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有关法规情况的汇报,同意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9月28日、11月1日分别通过了三个条例。
(三)制定三个《条例》的主要考虑
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三个条例的主要考虑是:
一是把各功能区发展放到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系统谋划,突出改革创新,明确各功能区发展方向。如高新区条例支持高新区借鉴、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试点经验。要求高新区在培育优势特色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集群、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育引进、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等方面探索示范。综保区条例推进综保区与中国(汕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联动、功能互补、优势叠加,支持综保区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符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的创新制度措施,鼓励综保区与汕头港联动发展。华侨试验区条例突出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鼓励华侨华人依托华侨试验区参与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支持探索服务华侨华人的改革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和成果,高水平建设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推动华侨华人与祖国经济文化深度融合发展。
二是立足汕头实际,充分赋予各功能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三个条例明确各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法行使市级管理权限和国务院、省政府赋予的经济管理权限。条例细化了各管委会的职责,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将各功能区履职所需且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职权,依法通过授权或者委托等方式调整由管委会行使,从而在立法层面,赋予各管委会更大的经济管理自主权。同时,条例建立了管委会行政职权动态调整和目录公布机制。规定了管委会与市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的履职服务、行政执法及协调机制。条例要求各管委会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更好推动改革创新和建设发展。
三是聚焦主业主责,助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三个条例要求市政府在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同时,规范土地开发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对闲置土地,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三个条例围绕市委“工业立市、产业强市”重大决策,突出主业主责,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根据条例规定,高新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综保区重点发展研发、加工、制造、仓储、国际中转、商品展示、国际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配送、出口贸易、物流以及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华侨试验区重点发展跨境金融、商务会展、资源能源交易、文化创意、旅游休闲、教育培训、医疗服务、信息和海洋等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
(四)三个《条例》的特色内容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共六章三十六条,分为总则、管理体制、开发建设、创新创业、服务保障和附则。高新区条例的特色内容,一是建立“一区(高新区)多园(高科技园)”建设和管理模式。二是要求高新区管委会制定企业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研发、设立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重大创新成果在区内落地、实现产业化。三是引导各类资本和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同时,对风险投资、统计评估、知识产权保护,人才服务体系作出规定。
《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共二十二条,分别从综保区的管理体制、开发建设、产业发展、配套区建设等方面作了规定。综保区条例的特色内容,一是要求综保区精准招商,打造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二是支持开发针对性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支持综保区产业发展方式。三是建设综保区产业发展和生活配套区,实现综保区与濠江区、汕头港内外联动发展。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共七章四十三条,分为总则、管理体制、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文化合作、权益保障和附则,更加突出“侨”的特色。一是在管理制度创新上,条例规定管委会建立由华侨华人代表、知名侨领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行政咨询机构。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可以依法聘任为管委会或者其他公共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二是在开发建设方面,条例要求建立投融资体系,设立开发运营企业,对用地供应及出让审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告知承诺以及分阶段施工许可作出探索规定。三是在产业发展方面,要求强化招商引资,制定投资促进政策,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深汕深度协作。支持侨资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行业协会等设立总部或者区域性总部。支持金融对外开放与跨境金融合作,试点金融产品创新、业务创新和监管创新,推动股权市场建设,发展供应链金融。发挥汕头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的作用,发展大数据产业。拓宽港澳专业人士在直管区执业范围,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四是设“文化合作”专章,从人员交流、华文教育、医疗服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发展、文旅产业、体育交流等方面充实华侨试验区对外文化合作的内容。其中,推动开展华文教育是条例的一大亮点。五是在强化权益保障方面,规定了华侨华人便利服务、华侨护照与国内居民身份证同等身份证明效力、保护华侨华人投资合法权益等内容,对涉侨纠纷处理、解决机制作了创新规定。
三个《条例》的重要意义、立法过程、主要考虑和特色内容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汉元:
下面请汕头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林锡波同志就贯彻实施《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发言。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林锡波: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谨代表汕头高新区管委会,对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汕头高新区建设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汕头高新区筹办于1992年4月,1993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区,201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区。2018年9月,经市委市政府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高新区范围拓展至金平区鮀莲街道,总面积达30平方公里。汕头高新区经过近30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对汕头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是推动汕头高新区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一件大事,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我们倍感振奋,更加坚定未来发展的信心。在此,感谢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以及各相关单位对汕头高新区工作的关心支持。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汕头高新区将围绕“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一是扎实推动《条例》宣传贯彻和政策配套。全方位开展《条例》宣传行动,举办《条例》解读会,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全媒体传播渠道,推动《条例》进园区、进企业,充分发挥《条例》的法律效应,推动汕头高新区工作全面迈上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要研究和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措施,推动《条例》的深入实施,对《条例》如何具体落实,提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形成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部署具体任务“三部曲”。
二是围绕“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思路,做大做强产业。要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围绕创新发展,推动高端产业集聚。聚焦“5G智能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生物医药”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全面深化与深圳高新区合作,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对现有企业的扶持,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企业“小升规”,“规上市”,做大做优产业板块。高标准规划园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土地收储步伐,先行先试推动“工改工”,打造高端产业聚集标杆园区。
谢谢大家!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汉元:
接下来请汕头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春松同志就贯彻实施《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发言。
汕头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春松: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非常感谢新闻界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汕头综合保税区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
汕头综合保税区的前身是汕头保税区,是国家第一批保税区,于1993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去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汕头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为2.69平方公里,是目前粤东地区唯一建成并正式封关运作的综合保税区。功能主要是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享有“免证、免税、保税、退税”等政策。可以说,汕头综合保税区是目前国内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一。
2019年1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简称《若干意见》),为全国各综合保税区全面深化改革擘画了宏伟的蓝图,明确了新时代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在此背景下,制订出台《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下简称《条例》),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的重大举措。《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开创综保区改革发展新局面、先行先试、发挥政策叠加优势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也为综保区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格局提供了法律保障。
《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汕头综合保税区提出的定位、目标和要求,即打造成为全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新样板和新标杆,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要求。在此,我们要感谢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来,我们将认真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重点围绕“四个聚焦”,努力实现“四个突破”。
(一)聚焦主责主业,实现产业结构突破。汕头综保区是对外贸易的主战场、汕头改革创新的主阵地。我们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紧紧围绕国务院《若干意见》和《条例》对汕头综保区的功能定位,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把保税主业作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和其他功能区实现错位发展。同时,我们要把产值、税收、品牌、新业态等方面作为产业准入的重要考量指标,实施精准招商,引进一批具有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的高端优质项目,引领全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聚焦规模效益,实现总量质量突破。汕头综保区是汕头重要的经济功能区,加快经济发展是全区当前和今后的第一要务。我们要实现总量的跨越,力争今年外贸进出口额占全市外贸比重的1/4;明年争取占全市1/3;在此基础上,经过2至3年的努力,争取实现占全市外贸比重“半壁江山”的目标,从而引领汕头进出口贸易的新跨越、新发展。按照《条例》的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保税维修、市场采购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特别是要推动“前店后仓”项目由做通向做大转变,支持企业开设更多的门店,以点带面促进保税展示向粤东地区的全覆盖,让广大市民朋友在家门口就能买到物美价廉的进口好商品。此外,我们引进的保税维修项目也已正式落地,将实现汕头保税维修业务零的突破。近期,我带队到深圳考察调研,和深圳前海管理局对接“9810”出口海外仓业务,也将进一步丰富跨境电商业务模式。
(三)聚焦服务效能,实现营商环境突破。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我们将以实施《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为契机,会同濠江海关、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服务企业的联动机制。在服务企业上,我们要用心用情当好企业的“金牌店小二”,真正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我们还将持续推进区港关一体化联动,打通汕头综保区与广澳码头的空间和系统壁垒,全面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保障。
(四)聚焦改革开放,实现体制机制突破。汕头综保区作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前沿阵地,是汕头“特区中的特区”。我们更要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深入推进改革创新。要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华侨试验区”政策叠加优势,在复制应用自贸区、自贸港、先进综保区等政策经验的基础上,与海关、税务部门共同研究出台彰显汕头综保区特色的好制度好政策,特别是推动通关模式创新,力争成为全市改革创新的主阵地。
记者朋友们,《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汕头综保区加快发展的重要契机。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特别是要按照湛滨书记对我们提出的“既要‘仰望星空’又要‘脚踏实地’”的要求,用好用足国家赋予的各项功能政策,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打造全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新样板和新标杆,努力为汕头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汉元:
接下来请汕头华侨试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陈斌同志就贯彻实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发言。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陈斌: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谨代表华侨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华侨试验区建设发展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的颁布,是汕头和华侨试验区的大喜事、大好事。《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对推动华侨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对华侨试验区推进华侨华人集聚创新创业平台具有长远的、深刻的、重大的意义。华侨试验区将充分利用《条例》颁布的良好契机,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华侨试验区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宣讲,让华侨试验区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充分理解《条例》的每一条文,让关心关注华侨试验区的每一位华侨华人都了解《条例》的内容,让社会公众了解《条例》颁布实施的意义。二是细化各项招商引资措施,最大限度地放大政策叠加效应,释放政策红利,充分用好《条例》赋予华侨试验区政策创新、机制创新的试验权,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三是在《条例》的总体框架和指导原则下,结合人才引进、土地开发、产业发展、工程管理、文化合作等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确保落实落地。
借此机会,我也向各位媒体朋友简要介绍华侨试验区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华侨试验区作为国家级创新发展平台,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复要求,自觉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有效促进海外华侨华人与祖国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开展“侨”特色的先行先试,努力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和面向全球华侨华人聚力发展的创新平台,努力打造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田、现代产业集聚发展的新高地和对外交流合作的示范区。
华侨试验区设立七年多来,建设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直管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累计近百个,总投资1600亿元,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82亿元。直管区存量登记注册企业1058家,总注册资本435.25亿元。已初步形成了以总部经济、数字经济、特色金融为主导的产业体系,产业投资约250亿。基础设施建设已累计投入约400亿元。其中,建成总长33.6公里的市政主次干道,跨江大桥3座以及海堤24.5公里;建成一批公园绿地,包括津湾公园、东海岸公园、总面积约60万平方米的五十米绿化带、红树林公园等;建成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国家示范性高中和5所幼儿园;建成全长约14.54公里的粤东首个地下综合管廊。
下来,华侨试验区将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打造“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新高地为总目标,从三个方面闯出一条新时代“侨”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是全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持续做好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企业培育三篇文章,奋力跑出产业发展“加速度”。加快总部经济产业聚集发展,推进珠港新城综合开发。以华侨试验区数字科技产业基地为支撑,持续引进一批成长快、高产值的数字科技创新企业。以汕头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为依托,加快粤东5G创新运营中心建设。以加快推进立讯集团全球电子信息产业中心项目、深圳市汕头商会科技园项目、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项目为着力点,吸引培育一批新型数字产业和专精特新的“小巨人”企业。
二是全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抓好政务服务,从项目对接、落地审批,到项目落地后的融资对接、股权托管等进行全过程跟进,全链条服务。强化政策支持,用好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学习借鉴深圳前海等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对标对表,全面提速,借力加速发展。
三是全力做好新时代“侨”文章。推动海外华文在线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探索出海外华文教育“汕头路径”。加强与华侨社团组织的联系,创建“华侨之家”,谋划建设华侨文化交流中心,构筑华侨华人的精神家园。研究制订华侨产业投资项目扶持办法和实施细则,吸引和汇聚新侨创新创业人才和潮籍英才回国回乡创业。依托汕头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的国际跨境数据传输优势,开展针对性招商引资,引导相关的华侨信息、资金、技术和产业到华侨试验区集聚发展。加快华侨文化输出,拍摄制作侨乡短视频,多渠道开展宣传,向海内外华侨华人、商会社团等进一步宣传展示汕头华侨试验区,提升汕头华侨试验区的影响力、吸引力、辐射力。
朋友们,华侨试验区的发展优势明显、潜力巨大、前景广阔,我们将以更加开放的胸怀、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加优惠的政策,为企业和人才打造施展才华的舞台、成就事业的沃土、安心创业的家园。我们诚挚地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汕头华侨试验区的建设发展,助力把华侨试验区打造成“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新高地。
谢谢大家!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汉元:
刚才,林锡波同志、陈春松同志、陈斌同志各自介绍了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意见,能够更好地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先介绍一下所属的新闻媒体单位。
汕头电视台记者:
请问《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的出台,解决了汕头高新区发展中的哪些重大问题?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林锡波:
《条例》涉及汕头高新区体制机制、开发建设、创新创业、服务保障等方面,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前瞻性。我们认为条例解决了以下三大问题:
一是为推进汕头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汕头高新区此前没有一部全面规范园区发展、管理和服务的法规。《条例》的出台不仅有效解决了汕头高新区建设发展中管理体制不顺畅、法律地位不明确、权力责任不清晰、先行先试无依据等问题,还将前期探索形成的一些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实现了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用法治手段保障全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奋力谱写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是创新高新区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条例》明确了高新区建设管理范围:包括国务院批准的汕头高新区规划建设区域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由汕头高新区管委会实行管理的其他区域。根据发展需要,施行“一区(高新区)多园(高科技园)”的发展模式。这就为高新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构建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创新发展格局,打造全市产业聚集的龙头引擎和工业园区的示范标杆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三是破解高新区产业发展用地难题。目前制约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最大的问题是产业用地问题。《条例》明确高新区对土地利用依法实施管理,市人民政府对高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优先保障高新区产业及基础设施配套等用地需求,高新区对区内国有土地依法实施供应,从根本上解决了高新区用地难题、保障了产业用地供应。
经济导报记者:
《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提出,汕头综合保税区打造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请问汕头综合保税区在“五大中心”建设方面有什么工作安排?
汕头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春松:
非常感谢经济导报记者提出的这个问题。刚才我在情况介绍的时候,谈到国务院在2019年出台的《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综合保税区要打造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和销售服务中心这“五大中心”,这是国务院赋予我们综合保税区改革开放的新使命和新任务。按照《条例》的规定,切实推进“五大中心”建设,也是汕头综合保税区打造全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新样板和新标杆的重要抓手。
根据各地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条件基础和资源禀赋,“五大中心”的建设是各有侧重的。对于汕头综保区来讲,我们将重点打造加工制造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和销售服务中心。一是打造区域加工制造中心。这个主要是依托产业特色,推动企业向智能化、高端化发展,特别是我们现有的优势产业。同时也要引导企业利用特殊功能政策拓宽销售渠道,壮大发展规模。二是打造区域物流分拨中心。这次我们到深圳去学习调研,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学习深圳区港关一体化发展的好经验。我们要按照与汕头海关、广澳港达成的共识,利用好辖区已经建成的康泽药业、宏辉果蔬等一批物流平台项目,推进建设进口冷链、医药、酒类等公共平台,促进贸易由分散型向集聚型发展。非常高兴地告诉我们媒体朋友,这次我们的深圳之行,已成功引进了进口酒类平台项目落户汕头综保区。三是打造区域销售服务中心。要依托综保区叠加跨境电商综试区的政策优势,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保税网购进口(1210)业务,同时促进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业务发展。特别是我刚才重点介绍的“前店后仓”项目,接下来要由做通向做大转变,支持企业在粤东、汕头开设更多的门店,让我们广大市民朋友走出家门就能买到物美价廉的进口好商品。在这里,也要向媒体朋友说明一下,我们的研发设计中心和检测维修中心,也将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实施,有序推进。谢谢!
中国报道记者:
在《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出台的重大利好下,华侨试验区将如何做好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工作?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陈斌:
谢谢您的提问。《条例》的颁布将为华侨试验区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和宝贵的发展机遇。下来,华侨试验区将以打造“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新高地为总目标,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全链条、精准化招商引资服务体系。一是强化招商链式思维,突出全员招商、全情招商。组建招商服务团队,优化投资促进政策,健全投资服务体系。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项目由一名领导挂钩、一个团队负责、提供一条龙服务,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见效。二是强化精准招商、一把手招商。聚焦重点产业、突出重点园区、紧扣重大项目,实施精准招商。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群—产业基地”的方向大力推进园区招商,重点打造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东海岸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华侨创新创业科技园区和深汕协同创新科技园区等。三是持续狠抓营商环境提升。充分用好《条例》赋予的行政审批职权,全面整合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实行容缺办理、综合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推行“周六不打烊”工作制,设立华侨华人专用服务通道,打造“一站式”“管家式”服务平台。用好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搭建高效便捷政企“直通车”,形成全过程、精细化、保姆式政务服务体系。四是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经济特区,创新招商方式,强化区域协作,瞄准新兴产业、头部企业,全力开展招商,吸引侨资企业、潮籍企业、总部企业来华侨试验区投资兴业。五是以“侨”为桥,架通四海。突出引进侨资侨力,打造富有侨味的产业集聚区。我们将通过合作设立海外招商办事机构,实行专业化、市场化招商,开展全球招商、全网招商,重点是加强与侨商、侨领的对接以及回国创业侨青、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主动服务,靠前服务,贴身服务,努力吸引华侨华人到华侨试验区投资创业。
汕头日报记者: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在土地有序开发建设方面作出规定,汕头高新区如何保障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林锡波:
2018年高新区扩区以来,在市相关部门和金平区的大力支持下,在土地收储及供应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引进了一批产业高端、技术先进的产业项目。
下来,我区将发挥《条例》保障作用,坚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思路,破解土地供应不足瓶颈。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目前我区已经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工作,围绕“5G智能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和创新孵化平台建设,科学规划高新区产业空间布局,构建重点明确、布局合理、协调有序的区域产业体系。
二是增加用地供应。为推进现代产业用地供应工作,结合产业发展需要,我委出台了《汕头高新区现代产业用地供应办法》,明确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用地供应管理、产业发展监督等主要内容,并给予现代产业用地一定的地价优惠,促进产业用地供应与产业导向相适应,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三是推动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作为全市3个率先试点区域之一,高新区把“工改工”作为破解空间不足的有效途径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抓手,积极向企业宣传“工改工”政策,引导企业开展自主改造,全面清理、整合提升高新区低效产业用地,进一步激发和释放产业发展新空间、新动能,助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
羊城晚报记者:
《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对汕头综合保税区土地的开发、利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请问汕头综合保税区下来将如何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更好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
汕头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春松:
非常感谢媒体记者对汕头综保区土地利用和建设管理的关注。刚才我介绍了,汕头综保区经国家批准,土地范围只有2.69平方公里,可以说土地资源是非常有限的。当前我们又处在一个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更多的用地保障。在土地建设管理的问题上,我们将按照“内优外拓”工作思路来推进。
内优方面:首先是加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准入管理,加大土地供后监管;其次是用活用足用好有关政策,扎实推进“工改工”,向空间要土地,向空间要效益;第三是探索规划建设一批通用厂房,让企业“拎包进驻”,提升土地利用质量。
外拓方面:市委、市政府已经在汕头综保区以外,重新划定了4.95平方公里土地,作为汕头综保区的扩围区域。目前,我们正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土地清理整备,加快建设运营,形成区内外上下游齐备、产业链完整、功能互补性强的“保税+”产业生态圈。我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给汕头的市民再造一个“新的综保区”。谢谢!
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华侨试验区如何发挥汕头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作用,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粤东片区?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陈斌:
谢谢您的提问。汕头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简称“汕头出入口局”)的设立将使汕头成为面向东盟和亚太地区数据传输时延最短,带宽资源最充足,通信可靠性极高的城市,能为企业提供高稳定性、低时延、大流量、大带宽、费用低的跨境数据传输服务。华侨试验区将以汕头出入口局为主要抓手,加快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开通与东盟、亚太方向的国际数据专线业务,实现5G网络深度覆盖,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聚力打造数字特区。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抓好规划编制和政策创新。委托中国信通院开展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政策创新研究工作,研究出台支持数字企业落户优惠政策。二是加快汕头出入口局核心机房等重点设施建设,尽快形成生产力。以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项目为载体,搭建数字企业聚集平台,形成数字产业新集群。三是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引导相关的数字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引进和发展国际金融、跨境电子商务和工业互联网、跨国远程通信、跨国远程医疗、海外华文在线教育直播等五类产业业态,打造特色鲜明、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聚中心。
南方日报记者: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提出要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请问高新区如何做好科技创新工作?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林锡波:
科技创新是高新区的主职主业,也是高新区的标签及最大优势,市委市政府对高新区的定位就是打造区域创新策源地。《条例》为汕头高新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高质量发展创新创业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下来我们将突出创新功能,建设高水平创新孵化基地,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大抓技术创新和科技合作,依托高校、省实验室建设区域创新策源地。
一是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绿色科技创新为支撑,制订绿色发展行动方案,解决发展与双碳关系,实现规模做大、质量提升、生态达标。
二是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推动汕头高新区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已纳入科技部火炬中心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名单,加快培育5G智能制造等创新产业集群。
三是培育科技创新发展主体。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四是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大力推进高新区科创中心、“智造云谷”、华南技术转移中心粤东分中心、汕头-华为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运营发展,与省科学院共建汕头产业技术研究院,与相关单位共建军民融合创新服务平台。
五是推动产学研协同合作。以企业为主体,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深度合作。
六是推动惠企政策实施。推动《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促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科技专项贷扶持措施》等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加快出台“工改工”奖补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集聚。
七是加大金融创新投入。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创办风险投资机构、发展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开展知识产权投资业务等投入。
橄榄台记者:
《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鼓励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请问汕头综合保税区在金融服务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汕头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春松:
谢谢橄榄台记者的提问。大家都知道,金融是经济的命脉,金融活则经济活。做好金融工作,事关汕头综保区经济发展大局。我们要让企业能够引得进、留得住、赚到钱,那就必须持续给予企业优质精准的金融服务。这几年,我们汕头综保区在创新金融服务方面做了一些尝试,也得到企业的欢迎。一是通过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全力当好银企对接的桥梁。现在我们汕头综保区每季度都定期召开政银企合作对接会,让我们一批有项目资金需求的企业面对面跟金融机构进行对接,得到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二是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推行关税保证保险业务。从2018年开始,我们在全国创新推出“为企业关税保证保险提供保费资助”计划,这项全国首创的金融服务模式,得到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好评。这几年,我们为全区企业资助的关税保证保险总保额达到了5439.7万元,拉动进口23.5个亿。我想这个好模式、好政策,我们要持之以恒坚持下去,发挥更大效益。三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激活企业活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扶持政策。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制定了有关措施,通过政策叠加,帮助我们的企业做大做强。
接下来,我们将结合《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扩大金融支持面,落实有关政策,为汕头综保区企业营造更好的金融环境,助推区域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谢谢!
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华侨试验区如何把握机遇,推进海外华文教育,做好“侨”的文章?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陈斌:
谢谢您的提问。《条例》明确提出,支持华侨试验区建设面向华侨华人的华文教育创新发展服务基地。下来,华侨试验区将以华文教育为主要抓手,创新发展海外华文教育,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一是建设综合型海外华文教育直播基地,依托汕头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开展面向东盟、亚太地区的国际教育数据专线业务,打造华文教育数字基地。二是建设海外华文教育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创新升级N+1+N线上华文教育服务模式,形成国(省)内华文教育资源+海外华文教育创新发展中心+海外华校的全新格局,打造华文在线教育特色品牌。三是发挥海外华文教育智慧平台作用,搭建海外智慧教室,探索联通海内外华校的新网络生态链。四是推动华文教育相关产业生态聚集。依托海外华文教育创新发展项目,吸引华文教育产品研发、华文教育师资培训、华侨华人文化交流等相关产业落户,推进华文教育产业化。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汉元: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提问环节就到此为止,记者朋友如果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在会后与有关负责同志进行联系。
记者朋友们,刚才的介绍和提问环节对我们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制度设计,贯彻实施好条例,会有很大作用。希望记者朋友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专业宣传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做好三个条例的宣传解读,为推动三个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谢谢各位媒体朋友的支持,也谢谢社会各界对汕头人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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