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现将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复审方式和有关安排
1.复审方式:现场资料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给准考证。
2.参加复审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为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资格初审结果详见考生邮箱邮件。
3.复审时间:
外勤(司机)人员岗位、文秘工作辅助人员岗位: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财务工作辅助人员岗位: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4.复审地点:广东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龙湖区金砂东路104号金龙大厦一层)。
(二)复审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以报到时间为准,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显示为绿码的“粤康码”截图、显示为绿色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两份截图需打印在同一页A4纸)。
3.《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正反两面打印在同一页A4纸,并在本人承诺签名处亲笔签名)。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A4纸)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复审材料。报考外勤(司机)人员岗位考生另需提供小型汽车(C1)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以上证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疫情防控承诺书》(需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三)注意事项
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带齐资格复审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所报考岗位资格复审结束时补全的或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和有关安排
1.面试方式:现场面试
报考文秘工作辅助人员岗位和财务工作辅助人员岗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
报考外勤(司机)人员岗位的考生采用技能测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驾驶水平等。
2.参加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3.面试时间: 2022年5月29日至5月31日,具体岗位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市抵汕的考生需提供离开所在地市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抵汕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显示为绿码的“粤康码”、显示为绿色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参加面试。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省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二)正常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情形:
“粤康码”显示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色(资格复审、面试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全域管理疫情发生地区及发生源头不明本地疫情地区等“三类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资格复审、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市抵汕的考生需提供离开所在地市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抵汕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资格复审、面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面试:
1. “粤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汕头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全域管理疫情发生地区及发生源头不明本地疫情地区等“三类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的考生;
4.不能提供资格复审前、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不能提供离开所在地市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抵汕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外市抵汕考生;
6.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的考生。
考生如有出现以上所述6种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况,需由现场防疫人员研判其能否参加考试,请考生理解并配合相关安排。
(四)本次考试《疫情防控须知》以及《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或者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汕头人大官网和“汕头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附:
1.疫情防控须知
2.疫情防控承诺书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附件1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本次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过程中相关防疫措施与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资格复审、面试:
“粤康码”显示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色(资格复审、面试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全域管理疫情发生地区及发生源头不明本地疫情地区等“三类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资格复审、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市抵汕的考生需提供离开所在地市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抵汕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资格复审、面试。
(二)不得参加资格复审、面试:
1. “粤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汕头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全域管理疫情发生地区及发生源头不明本地疫情地区等“三类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的考生;
4.不能提供资格复审、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不能提供离开所在地市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抵汕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外市抵汕考生;
6.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的考生。
考生如有出现以上所述6种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况,需由现场防疫人员研判其能否参加考试,请考生理解并配合相关安排。
二、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如出现相关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 本省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2. 中高风险地区、全域管理疫情发生地区及发生源头不明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地市的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汕头市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3. 考生应提前了解考场情况和前往路线。
4. 因考场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场。
5. 应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在开考前至少1小时到达考场,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考生考试(或资格复审)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 进入考场需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与其他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2.在考场(或资格复审)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3.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场,并按管理要求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4.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生参加考试(或资格复审)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在汕头人大官网和“汕头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2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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