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汕头日报《人大之声》专栏刊出汕头人大“问出群众关切 答出担当承诺——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加强共享单车管理专题询问”的专题报道。
《汕头日报》2023年11月2日第04版
近年来,共享单车市场规模逐渐扩大,有效解决了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好地满足了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存在乱停乱放、随意闯红灯等一系列“不和谐”的问题。
“共享单车已在我市运营多年,乱停乱放现象仍时有发生,主要问题出在哪里?” “我市共享单车均为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市民群众需求?”“对于共享单车,公安交警部门是如何采取措施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的?”……在10月2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专题询问会议上,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1名市人大代表围绕我市共享单车管理工作有关情况,向市城管局、公安局和交通运输局等应询问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抛出了一个个群众关切的问题。
提问人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应询人也不讲套话、直截了当。
“共享电单车存在的乱停乱放问题,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企业在管理上,对停放区域的划定,运营企业均自行划设‘电子围栏’,数据未共享,各企业间存在信息壁垒,无法从整体上实时判定各停车区域停放总量并及时调度,导致部分‘潮汐’停车点位车满为患。二是市民在使用上,贪图方便随意停车、暴力加塞停车,部分用户交通意识淡薄,个别素质不高的使用者甚至故意破坏、推倒共享单车等。三是部门在监管上,共享单车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管理部门人员投入与之不相匹配,缺乏信息化手段支撑,管理方式相对落后。”市城管局局长王江锋回应道。
就共享单车均为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市民群众需求的问题,王江锋表示,我市共享单车从共享自行车逐步过渡到共享电单车,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是运营商根据市场需求采取的自主调节行为。自2017年共享单车进入汕头以来,投放总量一度超过25万辆,严重挤占公共空间,影响市容市貌。2020年12月,市城管局根据市交通秩序整治办有关工作要求,将共享单车运营总量控制为5万辆;2021年11月,根据市工作要求,结合市城管局出台的《汕头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运营服务考核办法》,对中心城区北岸共享电单车总量进行再次调整,总量控制为4.2万辆,实现了共享单车运营总量的有效控制。早期投入运营的共享单车大多为人力自行车,存在车辆易损、定位功能差、机械锁关停、缺乏定点停车约束等缺点,且车辆周转率较低(约为2.3次/日),按照25万辆的总量,每两辆占用1.5平方米道路计算,需要占用城市道路18.74万平方米。而当前各运营商投放的均为共享电单车,总量控制在4.2万辆以内,具有更智能、更便捷、效益高、省空间等优点。按照4.2万辆的总量,每两辆占用1.5平方米道路计算,需要占用城市道路3.15万平方米,相较而言占用城市公共空间更为节约。
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带来出行便利、缓解交通拥堵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新问题,骑行者交通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乱停乱放、违法占用机动车道通行、逆行、闯红灯等问题比较突出,扰乱了通行秩序,不利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扰乱城市形象。就此,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程刚回应:“公安交警部门多措并举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建立潮汐勤务、精准勤务、日常勤务相结合的科学勤务模式,充分分析研判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突出重点区域、路段和路口,每天在中心城区设置26个卡点,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执法管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非机动车道、停车泊位及配套交通设施的建设和完善。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等问题突出的企业,交警部门多次联合城管等部门开展约谈督办,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积极推动运营企业落实共享电动自行车配备安全头盔,提高驾乘人员的头盔佩戴率。目前进入市区的5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已逐步在共享电动自行车上配备安全头盔,并配备语音提示,切实提醒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行驶。”
城市公交作为重要通勤出行工具,具有载客量大、服务范围广、市民集中出行等特点,城市公交和共享单车在服务对象、载客量、出行方式等方面既有差异又有互补。“如何持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与共享单车有序衔接,有效打通市民群众出行的最后一公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谢旭华回应:“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与城管、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对接,结合道路升级改造配套完善公交站点服务设施,道路建设部门同步按规范科学合理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重点对于主要公交枢纽站点及换乘站点做好与共享单车停放点的接驳,方便市民在公交与共享单车之间进行转换。阶段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公交大数据分析平台,融合IC卡及二维码等多源数据汇总市民起止点出行数据,分析线路客流出行特征,根据公交线网布局、道路升级改造及市民出行需求,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现场调研及勘察,分批制定方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并在公交枢纽站点附近设置共享单车停车区。下来,交通运输部门将对公交线路持续布设及动态调整,加强公交车与共享单车无缝衔接,构建公交广泛可达、骨干走廊快捷、慢行体系优质的绿色交通体系,共同营造绿色出行环境。”
……
专题询问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种重要监督方式。通过专题询问推动工作落实、问题解决,体现了党的主张、人民的期待、法律的要求相统一,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今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选准监督课题,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监督、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组织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方式,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切实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 聚焦询问热点
○ 魏淼新委员:在我市运营的各品牌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如何划定?
市城管局局长王江锋:目前在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岸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是青桔、哈啰、美团、小黄驴和人民出行等5家运营商。2018年,为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落实中心城区北岸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应划尽划”的工作要求,根据市创建办要求,各街道分别组织各运营商根据各自的电子围栏在步道上划设相应的停车区,但未能按“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实施,停车区划在哪里、划多少没有统一规范,导致各企业间“电子围栏”数据不共享、部分停车区设置不合理。阶段来,市城管局组织对现有5家运营商设置的电子围栏进行摸查,在合并去重后进行统计,中心城区北岸电子围栏共8248个,面积约11万平方米(可停放区域),平均每个电子围栏面积约为13.6平方米;但由于大量的居民自用电动车挤占了共享单车停放区,导致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难度加大。
○ 庄晓委员: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仍时有发生,主要问题出在哪里?职能部门采取了什么措施加强管理?
市城管局局长王江锋: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主要在于企业管理、市民使用、部门监管等方面存在不足。市城管局为加强共享单车的停放秩序管理,不断强化问题导向,采取多种措施,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按不同路段(“路长制”)、片区(“片长制”)划分责任范围,指定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负责范围内的停放秩序管理,形成互帮互助、相互监督的管理工作机制,目前已经全面采用按“片长制”管理。二是将共享单车运营商纳入数字城管平台监管,通过平台上报的共享单车乱停放案件,由系统自动派发到各运营企业,落实运营企业对问题案件做到“3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完成整改”的工作要求并及时反馈,形成问题处置的有效闭环。今年来共立案42427件,结案率99.85%;三是落实运营商按不低于车辆投放数量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路面调度人员,将出勤情况纳入日常监管,确保人员出工出力;四是督促各运营商对用户“违规”停放行为采取“联合封号”措施(即对“违规”用户,由各运营商采取平台同步封号,暂停用户使用所有品牌共享单车的惩戒措施),去年以来联合封号近5万宗,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乱停放等问题的发生;五是采用“三码合一”的管理要求(即车辆的车架码、编排码、二维码必须统一备案),通过定期组织抽查,监督及规范企业进行有序投放车辆,避免超投;六是以分级分类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在日常管理上,通过划定责任区域压实各企业主体责任;在重点区域管理上,通过制定“一点一策”常态化管理各重要点位;在活动保障管理上,结合活动类型、保障线路、周边环境等因素,制定针对性的保障方案;在假期高峰管理上,通过不断探索假日管理新模式,多措并举加强管理我市假期各热点、难点、堵点等有关区域;在极端天气管理上,制定一系列应急管理措施,防止各类极端天气造成的严重后果。
目前,市城管局正谋划搭建一套共享单车监管系统,按照“数字政府、一网统管”整体规划,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共享单车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统一划设中心城区北岸的电子围栏,实现对各运营企业运维人员、车辆等实际投入、响应时效的动态监管,实现乱停放、潮汐乱象等实时预警,畅通各运营企业间的数据共享,实现统一调度,提升市民反馈、找车等服务,加强宣传引导市民文明用车。
○ 黄晓生委员:目前我市的共享单车多为电动车,对驾驶员的年龄、驾照等方面是否有要求?如何对不符合年龄等骑行要求的驾驶员进行限行?
市城管局局长王江锋:当前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岸内运营的各型共享电单车整车质量小于55kg,蓄电池电压小于48v,电机额定输出功率小于400w,车辆行驶时速小于25km/h,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不需考取驾驶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已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各企业在用户服务协议内明确规定,骑行者应为16周岁以上,用户注册骑行共享电单车需要上传身份信息通过实名认证,或使用已实名认证的微信、支付宝账号进行注册,不满16周岁的注册用户不予以通过。
针对当前存在部分家长监护不到位,年龄不达标用户使用家长账号注册骑行的情况,一经发现,落实企业统一采取多平台同步封号,暂停用户使用所有品牌共享单车的措施(即“联合封号”),视违规情况及违规次数,暂停服务期限从15天至无限期不等。2022年至今,各企业对不按规范骑行及乱停放用户实施“联合封号”累计50263人(次),其中,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封号约200人次,逐步引导用户规范文明用车。为进一步保障驾驶人员安全,市城管局多策并用,落实企业通过终端语音提醒、应用端弹窗等措施,积极引导市民文明骑行。2022年至今,共组织运营企业开展6场“头盔相随,安全相伴”赠送安全头盔活动,呼吁骑行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佩戴安全头盔用车。
○ 李德标代表:如何改善共享单车企业服务质量,提高投诉处理速度,提升市民群众使用共享单车的幸福感、满意度?
市城管局局长王江锋:今年来,市城管局接到“12345”“人民网”等有关共享单车投诉案件时,发现存在“向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反映无果,请部门处理”等问题。市城管局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多次会议协调及下发《关于共享单车阶段性管理工作的情况通报》文件,落实各企业优化市民群众的投诉反馈渠道,加强平台客服的业务培训,做到分级分类细化管理,结合实际解决市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目前,各企业已逐步完善客户服务岗位任务分配工作,并组建事务处理专班,提升服务质量。同时,落实各运营企业结合实际,重视用户诉求,研究设立独立运营服务机构直接面向汕头市用户,提高投诉处理速度。
○ 谢丽玲委员:对于共享单车,公安交警部门是如何采取措施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的?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程刚:一、加强专项整治。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建立潮汐勤务、精准勤务、日常勤务相结合的科学勤务模式,充分分析研判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突出重点区域、路段和路口,每天在中心城区设置26个卡点,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执法管理,严查严管乱停乱放、违法占用机动车道通行、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越线等待交通信号、载人、不满16周岁骑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劝导教育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摩电”交通违法29.66万宗。
二、完善设施建设。为保障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内的各类非机动车的通行空间和通行权利,交警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非机动车道、停车泊位及配套交通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因地制宜在中心城区金砂路、中山路、海滨路等城市主次干道增设二轮车专用道,在长江天山等重要十字路口施划二轮车待行区;积极配合我市住建、城管等部门,大力推行人行步道二轮车专用橡胶车道的升级改造;严查违法占用、使用非机动车道等行为,切实维护非机动车道的连续性、舒适性和安全性。
三、压实企业责任。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等问题,交警部门多次联合城管等部门开展重点企业约谈督办,要求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增加运营维护人员,加强清理重点区域共享单车停放乱象,及时解决堆积停放车辆,并加强车辆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回收维修更换损坏车辆,确保提供安全的车辆。同时,积极推动运营企业落实共享电动自行车配备安全头盔,提高驾乘人员的头盔佩戴率。
四、强化宣传教育。公安交警部门坚持以宣聚力,整合利用各种力量资源,精准滴灌式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托主流媒体和“两微一抖一快”等各类线上媒体平台,联合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动街镇干部、慈善组织、农村交通“两站两员”等社会力量,广泛宣传非机动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牌证、戴头盔、靠右行”等通行规则,推动形成安全、守法、规范、文明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良好氛围。加大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提示力度,督促和引导企业通过线上APP定期推送、设置警示弹窗等多种渠道,向用户传播安全守法意识和文明骑行理念;深入开展安全文明驾驶进校园、进社区,通过开设宣传课、开展主题活动以及典型案例剖析,教育引导共享电动车驾驶人自觉安全文明驾驶,督促学校和家长积极教育未满16岁学生杜绝骑行非机动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共享自行车交通事故。在主次干道及十字路口科学设置摩电“五选一”轻微违法劝导教育点,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着力提升摩电驾驶员的安全出行意识,规范摩电通行秩序;专题收集共享电动车违法、事故典型案例、视频,通过“汕头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对社会的危害性,引导市民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 徐昱委员:如何持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与共享单车有序衔接,有效打通市民群众出行的最后一公里?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谢旭华:根据《汕头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我市正逐步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水上巴士、定制公交等为辅助,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多模式、立体化绿色交通体系,出行更加便捷、高效、智慧、安全、绿色,绿色出行成为社会公众出行的主要方式。近年来,共享单车成为公共交通系统的有益补充。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与城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对接,结合道路升级改造配套完善公交站点服务设施,道路建设部门同步按规范科学合理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重点对于主要公交枢纽站点及换乘站点做好与共享单车停放点的接驳,方便市民在公交与共享单车之间进行转换,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
阶段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公交大数据分析平台,融合IC卡及二维码等多源数据汇总市民起止点出行数据,分析线路客流出行特征,根据公交线网布局、道路升级改造及市民出行需求,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现场调研及勘察,分批制定方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并在公交枢纽站点附近设置共享单车停车区。如通过智能平台分析濠江区至金平、龙湖区出行需求,对第8、49、56路等公交线路市民往返点出行数据逐一分析,同时根据衡山路、南滨路、潮人大道及濠江保税区市民反映的出行需求,在基本保障原有站点覆盖基础上,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扩大濠江区与金平、龙湖区之间的公交线网覆盖,加强公交联系;组织公交企业现场勘查,延长K3路至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延长39路至以色列理工学院南校区;春节、五一、焰火晚会及演唱会期间,临时开通旅游专线、增加停靠站点及加密线路班次,将低密度出行需求区域输送至高密度城市中心区域,加强城市公交与共享单车的有效接驳。
(记者:周敏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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