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项天保作为经济特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应邀全程旁听了大会。3月7日至8日,在广东代表团第四代表小组审议会议上,项天保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出台生态环境法典先后作了发言。

项天保表示,李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充分展示了过去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针对国内外形势深刻复杂的变化迎难而上、奋力拼搏而取得的重大成就,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作出部署,坚定了进一步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深受激励,令人鼓舞。在全国发展的大局之中,结合汕头实际,要下大力气深化改革开放创新,攻坚克难、久久为功,努力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全市人大要紧紧围绕迎头赶上这一重要目标任务,大力弘扬特区精神,在立法工作上再下功夫、在监督工作上再求实效、在代表工作上再上新台阶,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项天保在发言中指出,要充分认识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发展,在进入新时代新征程中通过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的方式确定下来,完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这部法典的编纂,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是通过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形成的一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法典。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举措;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客观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内在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汕头发展的实际,学好用好生态环境法典,在法典大框架的统领下落实好、完善好本市有关区域性地方法规,切实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推进绿美汕头生态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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