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助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11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召开座谈会,听取市自然资源局有关情况汇报。
“三旧”改造是广东省深化改革的创新举措,也是国家赋予广东省的一项特殊节约集约用地政策。2009年8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正式拉开我省“三旧”改造工作序幕,市政府于2010年2月出台《汕头市“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开展我市“三旧”改造工作。自2010年我市开展“三旧”改造以来,全市共批准“三旧”改造方案155个,改造用地总面积约6000亩,其中“工改工”项目7个,改造面积约157亩。
会议肯定了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工作,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一是“三旧”改造整体水平还不高,尤其是旧城镇、旧村庄改造比较少、质量不够高;二是充分用足省“三旧”改造政策仍不足,还没有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三是“三旧”改造审批效率比较低,积压了不少项目。
会议强调,一是要按照省关于“三旧”改造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任务,做好我市“三旧”改造工作,助推“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有序有效加快推进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的改造。三是要突出抓好“工改工”,理清思路,依法推进,迅速划定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鼓励引导推进“工改工”。四是要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项目问题,依法审批,尽快供地,支持企业摆脱困境。五是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精简项目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审批进程,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尽快提出解决方案,切实推动我市“三旧”改造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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