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机关召开全体会议,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和市委十二届一次全会精神。会议回顾总结市人大社会委成立三年来的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安排。会议由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刘御雄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汉元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市人大社会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部署,依法履职,主动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一是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切实做好立法相关工作,完成《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查工作和《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订起草相关工作;二是开展劳动就业、社会救助、人才工作专题调研,助推我市稳就业、保民生,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三是开展执法检查,先后对《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四是加强专项督办,督办人大代表《关于在中心城区建立市民公共海滨泳场的建议》、《关于把慢性乙型、丙型病毒性肝炎纳入特殊疾病医保门诊的建议》、《关于社区配套老年人医务室、小饭堂,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推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
会议强调,新的一年,市人大社会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从更高层面谋篇布局,不断推进我市社会建设。要进一步发挥市人大社会委成员的作用,履职尽责,以更高的姿态、更饱满热情参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有关活动,在民生问题、安全生产、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发挥更大作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的引领作用。要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市人大社会建设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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