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117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十一届十六次全会精神及市十一届纪委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吴启煌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林平,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李绿岸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专职委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五大战略定位”和“两大发展目标”,紧扣《行动方案》的具体任务明确人大职责。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要提高站位,心怀大局,自觉提高建设现代化活力特区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意见》和市委《行动方案》及其任务分工,依法正确有效履职,确保省委、市委各项部署要求在市人大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确保市委全会精神落实到位、落到实处,为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建设发挥人大作用。
会议要求,要抓紧实施三年立法规划,为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今年,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综合保税区条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科技创新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等17个正式项目的审议工作和9个项目的起草工作,通过法治推进一批重大改革。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作用,发挥人大职能助推市委中心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委工作大局中来考虑、谋划和推进。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接受巡察,以巡察为契机推动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办组织科供稿)
本网站由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联系邮箱:master@strd.gov.cn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8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