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气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主要部门对《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2005年,市人大颁布实施了《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将防雷减灾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对于规范防雷减灾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防雷减灾现代化、规范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国家先后取消了防雷工作方面部分行政许可及非许可事项,实行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化。在此情况下,现行条例已无法适应目前防雷减灾工作的需要,亟待修订完善。会上,各职能部门结合国家防雷减灾工作改革情况及工作实际,就部门防雷职责分工、雷电预防预警、防雷重点场所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修改法规奠定了扎实基础。
下一步,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将认真研究各方面建议,及时征求省人大法工委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做好条例的修改工作,为常委会审议通过条例创造良好条件。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供稿)
编辑:柯钰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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