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我市召开2023年立法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广东省2023年立法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工作开展情况,部署推进下来一个时期的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天保出席会议并讲话。
一年多来,我市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视察要求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截至今年8月中旬,共立改废法规30件,其中制定16件、修改6件、废止8件。
会议指出,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确保地方立法工作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主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自觉贯彻到地方立法的全过程各方面;深刻领会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明确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使命任务;深刻领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切实贯穿到地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新修改的立法法,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创新性发展、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进一步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锐意改革创新,助力特区建设。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推进立法工作;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始终坚持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要正确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特区精神,着力激活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贯彻立法法修改对设区的市立法的新要求,用好用足设区的市立法权;要坚持依宪立法、依法立法,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确保法规务实有效管用、解决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要把握工作重点,密切协作配合,加快推进立法进度,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要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奋力推动新一轮三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落地落实,为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翔主持会议。副市长黄海就市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锡波、陈伟波、林曼,秘书长卢壁辉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供稿)
本网站由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联系邮箱:master@strd.gov.cn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8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