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传达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市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七个一”工作部署要求,学习贯彻《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文件精神,通报阶段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总结全市备案审查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推动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翔出席会议并讲话。
一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不断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责,我市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宪法性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是强化人大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备案审查“七个一”工作部署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勇于实践探索,明确工作目标,抓住工作重点,不断推动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项措施,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实际行动全面完整贯彻落实好“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和备案审查“七个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制度功效作用,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进法治汕头建设、进一步优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法工委主要负责人作了专题辅导培训,市政府作了交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法工委,市政府,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以及各相关单位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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