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召开第二十八次全体会议,统一审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的决定(草案•讨论稿)》。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及有关决议决定集中清理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汕头实际需要,认真分析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修改决定草案进行审议,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会议要求法工委会后根据本次法制委会议的审议意见对修改决定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依程序报请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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