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翔带领调研组赴龙湖区开展专题立法调研活动,深入了解我市在征地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厘清矛盾和焦点,为修改完善征地管理条例收集民意、汇聚民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龙东现代产业园区征地项目并听取了征地进展情况汇报,随后在新溪街道办事处召开专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市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龙湖区司法局、区铁路办、区工业园区办、新溪街道有关负责同志,北中村、中头合村、周厝塭居委、南山居委有关代表和群众参加座谈。
与会人员就实际征地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深入研讨,各抒己见,并结合各自实际工作经验从不同角度,对《汕头经济特区征地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助力征地管理立法提质增效。
调研组对龙湖区在征地管理工作中做到密切配合同向发力、高效统筹协调、征收进度明显、筑巢引凤前景乐观,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指出,此次征地管理条例的修改完善,将在程序上更加严格、细致,补偿方面更加注重社会保障和群众生活质量,评估方面更加注重社会稳定,安置方面更加注重公平合理。
调研组强调,要增强实效,在严格遵循上位法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汕头实际,针对问题导向,充分保障被征地集体和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统筹做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灵活满足不同需求、明确各种模糊边界、固化各个时间节点,确保条例能够解决征地管理和补偿安置中的障碍。要汇聚民智,广泛吸取各方的意见建议,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发挥人大代表身处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对于征地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制度内容存在重大争议、需要充分了解群众意见的,可以通过人大代表广泛征询意见,以更好地为立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民意和实践支撑,有效提高立法质量。要注重依托,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依托作用,将征地实践中已经比较成熟可行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上升为法规制度,以立法形式确认经验成果,保持制度的延续性;用好特区立法权,勇于先行先试,对不存在法律障碍、有利于保障被征地集体和农民利益的制度进行变通和创新,为汕头经济建设做出更大努力。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梳理研究,积极吸纳相关意见建议,对法规稿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条例既充分保障被征地集体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又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供稿)
本网站由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联系邮箱:master@strd.gov.cn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8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