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召开第三十七次全体会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相关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本次提请审议的《汕头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汕头经济特区征地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决定(草案)》和《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的决定(草案)》,未提出不同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建议将上述法规稿报请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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