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20日在市区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汕头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汕头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汕头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汕头市2019年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审议《汕头市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8、补选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员;9、补选汕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10、其他。
本网站由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联系邮箱:master@strd.gov.cn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8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