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0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0年1月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在市区召开。鉴于近期以来发生新冠肺炎的重大疫情,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适当推迟召开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另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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