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6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2日在市区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汕头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汕头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汕头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汕头市2020年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补选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8、通过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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