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
汕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御雄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收到市财政局送来的《汕头市2018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11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怀丹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汕头市2018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情况的汇报。综合有关情况,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2018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进行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今年8月市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后,预算执行中需对部分预算支出项目进行调整;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落实减税降费要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需作调整等因素,根据预算法规定,拟对市本级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为此,市政府提出了汕头市2018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拟将: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212.1亿元,调增8.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212.1亿元,调增8.9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55.7亿元,比年初预算63.8亿元调减8.1亿元,预算目标由年初增长6%调整为下降7.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85.4亿元,比年初预算88.7亿元调减3.3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调整为109.3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112.7亿元调减3.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109.3亿元,调减3.4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1.8亿元,比年初预算1.1亿元调增0.7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1.8亿元,调增0.7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84.6亿元,比年初预算88.5亿元调减3.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调整为67.1亿元,调减3.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调整为17.6亿元,调增0.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调整为129.5亿元,调增0.1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依法对2018年市本级进行第二次预算调整是必要的,市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是适当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予以批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本网站由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联系邮箱:master@strd.gov.cn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8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