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
汕头市审计局局长 谷元新
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7年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7年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并要求市政府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政府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整改责任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工作,同时要求市审计局组织力量跟踪检查整改结果。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140项,截至10月底,已完成整改86项,正在整改54项。通过整改,已上交财政8012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668万元,已调账处理923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13028万元,挽回(避免)损失295万元。另外,相关部门加大对管理不规范事项的整改力度,市财政局共消化历史挂账15000万元。
审计整改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研究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督查督办,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加大对重点问题审计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审计反映我市存在的问题,市委书记方利旭同志、市长郑剑戈同志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按照报告内容认真对照抓紧落实整改,真真切切地深化“放管服”改革,确保见成效。同时要求两办对存在问题纳入督办,明确了审计整改责任,有力地推动审计整改落实。二是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提升审计整改效果。今年10月,市审计局专门组织力量对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所涉及的8个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检查,核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问题亲抓亲管的情况,督促整改事项落实到位,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整改执行力,提升整改效果。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增强整改监督合力。审计整改期间,财政、纪委等部门协同配合,分工合作,分类督办,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市财政积极消化历年支出挂账,同时,加强财政管理力度,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非税收入管理、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制定或完善规章制度5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市纪委重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专门派员到市审计局了解2018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督结合起来,督促领导干部认真执行经济责任审计意见。
市人大也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针对潮阳区政府在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人大专门发函给潮阳区人大,要求潮阳区人大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预算、决算、预算执行和调整的审查和监督;针对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市人大财经委专门召开调研会议,听取海晟公司关于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汇报。
目前还有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对此,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将认真对待,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1.省、市预算安排部分资金未能使用。市本级预算安排创新驱动和扶持民营企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截至10月底,已拨付200万元用于汕头市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研究院的建设,余下指标市财政局与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抓紧实现支出。市本级预算安排小微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500万元,该项资金为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目前已与省级财政500万元一并下达给市科技局,科技局已将上述资金投入于小微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省级财政安排2017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已安排作为汕头广工大协同创新研究院2018年建设资金,市科技局正在抓紧落实。调整预算安排濠江区礐石中专片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5000万元,由于项目土地出让计划中止,市财政已于2018年6月及时将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练江流域整治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部分预算资金执行率偏低。各预算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快资金使用,但由于项目进度达不到资金拨付使用条件,资金执行率仍不理想。至2018年10月底,除市公路局2017年第三批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7287万元执行率达到96.4%外,市公路局国省道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263万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平路46号修缮活化项目900万元、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中央专项资金1115万元和无线电管理经费中央资金247万元的执行率分别为14.4%、29.4%、27.8%和69.1%。
3.部分二次分配的省、市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市财政局今年通过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汕市财预〔2018〕123号),进一步明确项目库录入工作的设定、申报等各环节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的要求, 改变部门“先定预算,后找项目”的做法,将落实专人做好项目库基础信息的审核工作,编实编细项目,并按要求时间及时下达二次分配资金。
4.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使用效益低。截止9月30日,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在已投资30082.4万元基础上,新增投资11443.6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及配套项目工程款支出,基金使用效益仍然偏低。由于基金投资范围内存在大量障碍物以及部分土地未完成收储,影响了投资项目的推进进度。珠港公司将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基金资本金放大效应,加快融资动作。
5.市直闲置房产、土地未盘活使用。今年7月,市财政局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情况进行了清理并向市政府报送了报告。根据市政府批示,计划将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存量资产、优质资产进行充分整合,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资产划转手续,统筹分批注入市级国有企业,进一步提升我市国资企业融资能力,提高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规范。
(1)市国资委少缴以前年度国有资产收益1000万元。市国资委已于2018年6月份将少缴的国有资产收益500万元上缴国库,其余500万元借给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用于购买东方资产包收购款,由于目前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暂无力归还市国资委,无法上缴。
(2)国有资本管理基础工作不到位。市国资委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监督企业的资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开展全面摸查核实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已完成125家监管企业的摸查核实工作。
(3)市财政局未要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和市属企业编报年终决算草案。市财政局将按要求落实整改,在2018年底发文要求各单位编报年终决算草案。
(4)市财政局尚未建立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市财政局已于9月发文要求各预算单位从2019年开始实施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对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和重点支出项目提出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
(二)区(县)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潮阳区财政局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结合实际情况,深入研究解决措施,力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连续四年编制财政赤字预算以及办理没有预算的拨款的问题。潮阳区历来财力薄弱,各项刚性支出导致本级支出大于收入出现财力缺口。针对财力缺口的问题,潮阳区财政局将通过挖掘财税收入增收潜力、争取上级支持,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等方式,尽力缩小财力缺口,积极消化支出挂账。二是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未实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决算管理的问题。潮阳区财政局接下来将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工作;土地储备资金已于2018年按规定实行收支预决算管理。三是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工作推进不到位的问题。潮阳区财政局将继续加大管理改革力度,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比例。
(三)街道(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相关街道(镇)落实整改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整改。一是财政收支不实的问题。各街道(镇)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全面纳入预算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对在往来款核算的财政收支进行清理并调整账务,确保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情况。二是将预算资金拨给没有预算关系的单位的问题。各街道(镇)已停止该做法,接下来将严格按照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3个街道(镇)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的问题。相关街道(镇)已落实专人对资金使用单位进行督导,加快相关项目的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长期挂存资金将按程序收回本级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四是5个街道(镇)部分经费支出单据不合规的问题。相关街道(镇)已落实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对有关支出单据严格审核把关,杜绝不合法的报销凭证。五是7个街道(镇)部分经费支出以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相关街道(镇)已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支付限额,并逐步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1.部分结余资金及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截至2018年10月,5个部门已清理上缴市财政357.8万元。
2.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部门部分房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相关部门对产权清晰,价值明确的房产已补充登记入账,其余房产正在加紧办理产权证明手续;二是2个部门部分房产长期闲置的问题。相关部门对闲置的房产开展全面清查并盘活利用,其中2931.5平方米的房产已向市财政局办理出租报批手续。三是3个部门的房产出租、出借未经财政部门审批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向市财政局补办审批手续,并出台相关制度规范今后的出租出借行为。
3.对下属或直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市规划局下属单位监督所、信息中心未按规定实施绩效工资的问题。2个单位已制定《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按程序报批中。二是规划局下属单位市规划设计院和市测绘院未按规定自行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问题。2个单位已结合实际情况对临聘人员进行清理,按规定拟订临聘人员招聘制度。三是市文广新局拨付直属或归口管理单位的市级专项资金未细化预算,以及未对使用情况进行后续监督检查的问题。市文广新局2018年已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细化项目预算。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金额较大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督促各单位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审计
1.房地产去库存方面。一是2017年南澳县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和全市非商品住房消化周期较长的问题。南澳县通过减少房地产用地供应量、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审批、发展公寓式酒店盘活库存商品房等措施加快去库存力度。市各职能部门。通过鼓励政府、企事业单位租赁库存办公类商品房,鼓励开发商自持促进商业用房需求,出台促进车位、车库销售的政策等措施,有力促进了非商品住房的去库存。二是2017年以抵押方式去库存占比较大的问题。市公安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支持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本市农村户籍居民、外来人员购房、租房,促进抵押商品解除抵押后尽快出租出售,解决商品房去库存结构中抵押量较多的问题。
2.地方政府债务去杠杆方面。一是部分PPP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金平工业园区现代产业集聚区西片区道路建设PPP项目和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均因为用地涉及补充水田指标未落实,推进仍较慢。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解决指标落地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征地工作。二是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贷款资金闲置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要求各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加快项目推进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融资费用,并按项目进度提款,用实融资资金,目前用款滞后的项目未有新增贷款提款。
3.支持实体经济新十条落实方面。一是市规划局未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的问题。市规划局已按要求编制完成《汕头市工业控制线划定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审定。二是市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等5个单位对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的各项任务目标未实施或未全面实施清单管理的问题。5个单位已落实整改,分别按照要求对各自负责的相关事项制定分工管理清单,实行清单管理。
4.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方面。一是小公园开埠区修复改造首期工程项目采取边设计边施工,基建程序滞后的问题。目前小公园首期工程项目中的第二、第三标段已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第一标段范围内的道路设计方案正在进行修改,仍在申请报建中。二是东海岸新城综合管廊工程项目至2017年10月底尚未达到开工条件,投资额只完成131.6万元的问题。华侨试验区全力推进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工程新溪片区昆仑山路试验段已开工建设,基本完成主体结构,累计完成形象产值4830万元。
(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
1.部分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2016年全市仍有52户、111人符合条件但尚未纳入救助扶贫对象的问题。截至2017年底,我市已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二是2016年全市共有144户贫困户住房未改建但被认定为预脱贫户,19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没有纳入省危房改造计划的问题。144户贫困户的住房改造已列入2017年改造计划并全部改造完成,符合预脱贫条件。对19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改造实行分类施策,对其中符合改造条件并有改造意愿的15户,纳入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目前已开工14户;对于无意愿改造的危房户,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其安置问题,目前已解决安全住房74户。三是澄海区未按规定制订农村危房改造认定工作方案的问题。澄海区住建局已于2017年10月制定了农村危房等级认定工作方案,加强和完善危房认定工作,确保危房改造政策执行到位。
2.部分扶贫资金滞留未使用以及扶贫开发项目进度偏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全市推进会议和业务会议布置、指导各区(县)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18年10月,大部分资金已拨付使用,留存于区(县)级、镇级和村级财政的扶贫资金为分别1504.3万元、8392.8万元和1419.4万元;全市2017年扶贫开发资金已使用5.9亿元,使用率达90.6%。目前各区(县)正在继续加快推进帮扶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跟踪审计调查
1.营商环境优化力度不够
(1)市本级和澄海区、濠江区在新开办企业注册登记、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方面仍存在办理环节多、耗时长,申请材料多且重复的问题。阶段来,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市编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通过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压缩时限,整合并联审批申请材料,推动申请事项快速办结,减少重复提供申请材料。如市房管局目前已实现存量房产交易网签备案、税收征管和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提速至6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国土局在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中对原需用地单位重复提交的材料实现一次性提交。
(2)部门间衔接不畅、数据信息尚未共享,政务服务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一网式服务”尚未实现。市行政服务中心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一是全面整合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分设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要求建设政府综合服务窗口,目前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已正式启动运行。二是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务服务网的改造提升,实现数字政府平台的“三级十统”和“一处认证全网通办”。三是构建本市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3)商业银行在企业开办登记和不动产交易登记审批各个环节上,未制定办理时间表,公开法定的办结时间和承诺的办结时间。市行政办会同人行汕头中心支行及相关部门经多次研究,大大缩短开办企业审批时间,并将《开办企业流程一览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布上墙。
2.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未承接
澄海区住建局立即整改,已按程序办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手续,将3个事项纳入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3.商事登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尚未完全配套
一是关于经营许可审批信息未有效归集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工作推进不到位的问题。目前,我市各行政部门已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将履职过程中产生或归集的涉企信息登记于企业名下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广东)进行公示。同时,省工商局在该系统上开发了“双随机一公开”操作模块,2017年11月已上线使用,但由于该平台监管功能还有待完善,影响了各地级市的企业信息归集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市工商局将根据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逐步推进和完善我市企业信息归集和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二是关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力度不够,未能有效实施联动监管的问题。市发改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将原先的三个信用平台进行整合,统筹建设“汕头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做好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管理和推送工作,并依托系统平台对各部门(单位)确立的红黑名单实施联合奖惩。目前第一阶段建设任务已完成并上线试运行,已推送双公示数据5.1万条和公共信用信息14.7万条。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1.潮阳区和澄海区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超过1年,涉及金额分别为3508.7万元和1440万元。目前潮阳区有1410.8万元资金制定了拨付计划并已拨付134万元,剩余市级补助资金2097.8万元拟上报市财政调整使用用途。澄海区已拨付资金121.7万元。潮阳区和澄海区将继续加快住房保障工作落实,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有关资金。
2. 有8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工超过3年未建成,澄海区有2套公租房存在质量缺陷。目前8个项目已有4个项目于2018年6月底前竣工,剩余4个项目正在加快推进项目进度,计划年底前竣工。施工单位已对澄海区2套存在质量缺陷的公租房进行修复并完成竣工验收。
3. 有213户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保障性住房以及澄海区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未纳入危房改造。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对上述213户的家庭住房情况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并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已有90户取消保障资格,其余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已有4户完成改造,另外1户已脱保,危房已自行修缮。
4. 有360套已竣工验收的公租房空置超过1年以上、已分配的101套公租房长期没有人居住。截至目前,360套公租房已分配46套,200套将作为政府安置乌桥岛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使用,计划于2018年底完成安置,剩余114套正在加快推进分配工作。对于长期没有人居住的公租房,管理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动员保障对象尽快入住,目前已入住70户,收回13户,其余18户待进一步核实情况后将按规定处理。
5.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到位。一是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按要求宣传危房改造政策,个别农村危房改造后仍不符合最低建设要求的问题。澄海区认真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召开相关会议落实镇(街)进行政策宣传布置以及结合创文工作通过广播车流动宣传;对危房改造不符合最低建设要求的也正在按要求进行完善。二是南澳县调整5户危房改造对象未经市政府审批的问题。南澳县住建局已向县政府报送了调整危房改造对象的请示,县政府已批复同意。三是潮南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评定信息有误,导致194户贫困户未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问题。潮南区已制定出台《潮南区建档立卡危房户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加强危房评定工作,接下来将按规定严格执行。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1.基金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赤字及没有按规定预留两个月支付费用的问题。市社保局一方面向省申请调拨资金,保证养老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另一方面积极配合人社、地税等部门做好扩面征缴工作,促使企业养老基金可持续发展。二是原存放于非国有金融机构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794.3万元未能清算收回的问题。由于华侨信托投资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以及城市信用合作社退市的原因,原债权未能全额收回,市社保局已经将相关情况上报市人社局,待明确后作进一步处理。
2.基金征缴方面的问题。由于原来职工医疗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存在不同的申报渠道,市地税局未对两个缴费基数进行比对和统一。随着征管体制改革的推进,职工医疗保险也将改为向税务部门申报,税务部门将按要求对两个申报基数进行严格比对和审核,确保缴费基数一致。
(三)就业和培训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1.就业专项资金方面。一是部分区人社部门向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的问题。区人社部门根据审计意见开展自查,已收回不符合规定发放的补贴资金124.2万元并上缴区财政专户。二是个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运营进展缓慢,未能产生孵化效益的问题。市人社局加强对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跟踪督促,目前两个基地都已经启动试运营并陆续引入孵化项目。
2.培训专项资金方面。一是部分区(县)人社局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审核时间长的问题。市人社局已责令区人社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提出审核意见,提高审批效率,及时拨付补贴资金。二是对部分培训机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人社局对授课老师无资质、未按备案内容授课的培训机构已暂停其培训课程,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接下来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将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培训机构的业务检查监管。
(四)医疗康复救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1.部分康复救助资金审批时间长、资金拨付不及时。市残联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发文要求各定点医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申请经费补助材料,区残联要及时审核上报,确保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2.部分医疗康复救助基金使用不规范。该项经费的使用单位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在审计期间已停止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经费中支付相关人员工资费用的做法,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资金使用。
3.部分康复救助业务管理不规范。市残联加强对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点的管理,要求其建立健全规范档案,按规定做好记录情况。同时,做好各定点机构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救助台账的收集存档,确保受助对象基本信息的真实、完整。
4.市残联对个别民办康复机构管理不到位。市残联加强对民办康复机构的管理,并与各定点康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同时,完善定点康复机构的定期考评制度,健全淘汰机制,确保服务质量。
(五)土地收储专项资金审计
1.土地收储管理的问题。一是年度收储计划未完成,部分收储资金闲置的问题。市土储中心积极落实措施加快土地收储,提高收储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未完成的12个项目中有1个已完成收储,5个已调整不作收储,6个重新列入2018年收储计划,正在抓紧推进;西港光华片区企业用地收储项目收储资金5亿元已支付3.4亿元,存量盘活上缴财政1.4亿元,其余2127万元将视企业改制工作进度按实结算。二是部分储备土地未及时组织供应的问题。该问题仍在整改中,26宗未及时供应的土地有13宗已出让,2宗正在组织挂牌出让,2宗正在办理划拨手续,其余土地正在积极落实供应。
2.土地收储资金核算管理问题。土储中心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清理,已按实调整账务。
3.土地管养和利用的问题。一是个别用地未按市政府要求进行管养,个别管养合同到期未及时办理后续管养手续的问题。土储中心结合未管养用地已规划作为公园用地的实际情况,经报市政府同意,已落实华侨试验区管委会组织由企业捐建配套建设绿化公园;对管养合同到期的也于2018年1月重新签订移交管护合同。二是土储中心未及时落实市政府决定,造成临时利用土地项目发生违规建设问题。土储中心已落实市政府决定,办妥用地移交金平区政府管理的相关手续,金平区政府也与项目单位签订了《临时利用储备土地租赁合同》。
五、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一)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
1.潮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潮阳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整改,加紧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目前潮阳区政府已着手制订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从2017年开始组织对各镇(街)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告。区水务局已委托相关机构开展潮阳区水功能区划编制工作,目前正在组织专家对编制单位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评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环保局建立与区水务局联动机制,已将2008年以来批复涉及生产性工艺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函告水务部门。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由于暂时没有合适的水源地,目前仍在积极寻求方法解决。
2.潮阳区2013至2016年度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个别控制指标未能达标。汕头市对潮阳区考核的水功能区分为练江干流潮阳农业工业用水区和河溪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目前河溪水库饮用农业用水区水质基本达标,而练江流域由于污染严重又跨市跨区,虽然近年来潮阳区加大整治力度,采取了诸如关停谷饶镇的58家土染企业、落实金浦街道造纸企业配套污水处理设备、购置打捞船等机械设备对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清除等措施,使练江流域水质有所改善,但距离目标要求仍有很大差距,需通过省、市牵头对练江进行综合整治,才能使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近期,省政府已落实省水利厅会同汕头市、揭阳市开展“三江水系连通工程”的前期论证工作。
3.潮阳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不规范,对水资源费征收未全面执行全省统一标准。目前,潮阳城区的主要饮用水源地河溪水库已按全省征收标准执行,同时已落实有关部门加紧对辖内各镇的供水企业终端水价进行测算,加紧推进辖内全面执行新的征收标准。对未按取水户实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的问题,潮阳区已督促相关取水户抓紧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落实区水政监察大队严格按照装表计量征收。
4.部分练江流域水利综合整治项目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截至2018年10月,应于2015和2016年度实施的8个练江流域水利综合整治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正在加紧推进建设进度。谷饶镇、贵屿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入运行,和平镇、铜盂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通水调试,关埠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选址、可研、立项和用地规划许可等前期工作。谷饶镇、贵屿镇、和平镇、铜盂镇和关埠镇采取措施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截至2018年10月,实际建成配套管网395.7公里。
(二)黑臭水体整治及水质提升建设和管理情况审计
1.部分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缺乏系统性,难以达到效果目标。各责任单位想方设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巩固整治效果。其中,星湖公园通过铺设污水管道将截污干管与上游箱涵连通,解决开闸放水返臭问题;港区排洪沟在市政管网建设滞后的情况下通过铺设临时截污管道收集污水,确保整治达到预期效果。
2.部分整治工程资金财政部门未列入预算安排。截至2018年10月,金平区政府常务会议已于8月份审议通过安排转贷资金2亿元作为黑臭水体整治资金;澄海区也已安排黑臭水体整治资金5000万元并拨付区城管局。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个别基建程序不合规
客运枢纽首期工程建设单位已完善基坑支护重大设计变更相关图纸的审查和设计变更手续;同时,已委托中介机构对增加费用进行预算调整并送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局回复待工程竣工验收时一并审核。中心城区破损路面及排水升级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项目包9条路的预算编制并送市财政局审核;9条路也已完成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工程报批手续正在积极完善中。
(二)工程款支付不规范
客运枢纽首期工程建设单位已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待审查完成后再送财政部门完成预算审核工作,对未抵扣的预付款已经分期予以扣回。中心城区破损路面及排水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也与施工单位协商并明确了预付工程款的抵扣方式。
(三)部分工程实际进度慢于计划进度
中心城区破损路面及排水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目前,有3条道路均已完成主车道沥青铺设任务并全线通车,其余2条道路建设进度累计完成20%和40%。
七、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一)推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从目前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看,“钱等项目”的现象仍然较为普遍。财政部门要督促相关预算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坚持以能够形成支出发挥资金绩效为导向,做细做实部门项目库,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推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明晰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权责划分,实行专项资金管理的简政放权,优化预算执行流程,强化多层次预算执行监督,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继续推进整改力度,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审计整改取得成效
各地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整改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亲自抓、亲自管,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成因复杂、涉及面广、历史遗留等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加紧研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整改;对需要上级机关及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要主动沟通协调,合力推进整改。同时,要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在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同时,还要重视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深入查找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推动整改结果公开,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考核和问责力度,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委监委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要把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屡审屡犯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肃问责。同时,要强化舆论监督,逐步推进审计整改过程和结果全面公开,督促各部门和单位主动公告审计整改结果,以公众监督倒逼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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