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
在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经济运行带来不利影响情况下,市财政局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财力优先保障民生和疫情防控、亚青会筹办等重点支出。今年8月份市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后,市财政局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突出保障重点,按照上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规定(国发〔2015〕35号)、结合《关于印发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措施的通知》(汕市财预〔2020〕133号)以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收回部分非重点、非刚性一般性支出以及非急需、年内无需支出的项目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项目和交通基础设施等投入。同时,今年我市推进国有土地出让招拍挂工作,预计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比第一次预算调整收入有所增加,预算总支出有所调整,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需要对2020年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
一、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收入调整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拟调整为341.5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317.5亿元调增23.9亿元,增长7.5%。今年以来,税收收入受疫情对经济冲击以及减税降费深化影响,同时积极盘活政府资源资产、挖掘非税增收潜力,拟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亿元至59.4亿元,比上年增长由4%调至7%(可比口径),其中调减税收收入2.2亿元至37.6亿元,调增非税收入3.8亿元至21.8亿元(详见附表1)。其他各项增减情况如下:
(1)调增债务转贷收入6.2亿元。主要一是2020年省财政厅安排我市再融资债券7.9亿元,其中:市本级4.9亿元,区县3亿元。二是按照省厅下达2020年新增一般债最终额度调减1.7亿元。
(2)调增下级上解收入0.5亿元。主要是落实审计署要求,各区县上解超两年未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保障性住房资金0.5亿元。
(3)调减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6.3亿元。主要是减少年初国土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6亿元,同时其他政府性基金中调入3.4亿元,财政专户调入0.8亿元,国资预算调入0.1亿元。
(4)调增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1.9亿元。主要是预计上级补助资金增加21.9亿元。
2.支出调整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拟调整为341.5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317.5亿元调增23.9亿元,增长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5亿元,比上年增长5%。
(1)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8亿元。主要是新增支出合计5.0亿元,其中:基本支出4.0亿元,包括安排2020年绩效奖金及离退休慰问金3.1亿元、年中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及住房改革补贴增资0.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军转干部安置及其他增人增资等经费0.3亿元等;项目支出包括电子政务内网联网项目建设资金1.0亿元等;项目及科目调剂减少4.2亿元(详见附表6)。
(2)调减上解上级支出0.2亿元。减少税收及社保费征收经费上解省支出0.2亿元。
(3)调增补助下级支出22.7亿元。新增安排补助区县项目2.1亿元。调整下达金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财政补助资金0.3亿元、金平区月浦主排渠等四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0.2亿元等;科目调剂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20.6亿(详见附表6)。
(4)统筹收回盘活非急需、年内无需支出项目资金12.8亿元。包括一是地方债还贷资金(因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置换而腾出资金)4.9亿元,二是收回年度预算资金7.9亿元。其中收回本级支出7.7亿元,收回补助区县支出0.2亿元,包括科技创新战略资金(市人才发展专项)0.7亿元、华侨试验区两处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配套经费0.5亿元等。
(5)调增债务转贷支出3.0亿元。2020年省财政厅安排我市再融资债券中市本级再转贷区县3.0亿元(过路数)。
(6)再融资债券置换债券还本支出4.9亿元。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0年再融资债券,其中市本级4.9亿元。
(7)调增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0.01亿元。
(8)调增结转下年支出5.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情况
1.收入调整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拟调整为 272.3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 258.9亿元调增 13.4亿元,增长 5.2%(详见附表 2)。
(1)调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4.0亿元。今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国有土地出让招拍挂工作,预计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将增加 4.0亿元。
(2)调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2亿元。根据预计预算执行情况,调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2亿元。
(3)调增车辆通行费收入 0.1亿元。根据预计预算执行情况,调增车辆通行费收入 0.1亿元。
(4)调增债务转贷收入 0.7亿元。主要是 2020年省财政厅安排我市再融资债券 3.5亿元。二是按照省厅下达 2020年新增专项债最终额度调减 2.8亿元。
(5)调增调入资金 0.01亿元。
(6)调增上级转移支付收入 6.6亿元。
2.支出调整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拟调整为 272.3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 258.9亿元调增 13.4亿元,增长 5.2%。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 112.3亿元,比上年增长 12.9%。
(1)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 9.8亿元。主要是新增支出合计 17.8亿元,安排市本级东海岸新城项目新溪片区A组团及新津片区F组团土地投资建设成本 10.6亿元、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项目 1亿元等(详见附表6)。专项债资金补助区县转列对下转移支付以及项目调剂等减少 12.0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调增 4.0亿元。
(2)调增补助下级支出 12.9亿元。主要是新增安排项目支出 3.1亿元,包括 2020年汕头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奖补资金 3.0亿元、2020年市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 0.1亿元等(详见附表6)补助区县资金转列对下转移支付以及项目调整增加 9.2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调增 0.6亿元。
(3)调增债务转贷支出 2.5亿元。2020年省财政厅安排我市再融资债券中市本级再转贷区县 2.5亿元(过路数)。
(4)再融资债券置换债券还本支出 1亿元。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0年再融资债券,其中市本级1亿元。
(5)调减债券还本支出0.01亿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0.01亿元还本支出用于债券付息支出。
(6)调减调出资金 7.1亿元。调减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7.1亿元。
(7)统筹收回盘活非急需、年内无需支出项目资金 7.7亿元。收回专项债还贷资金(因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置换而腾出资金)1亿元;收回年度预算项目资金 6.7亿元(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和内海湾城市设计编制费用 1.1亿元、内海湾码头整治处置专项经费 0.7亿元等)。
(8)调增结转下年支出 2亿元。
二、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动情况
今年来,受疫情冲击以及去年以来减税降费政策深化影响,2020年全市税收收入拟调整为 100.2亿元,比年度预算目标减收4亿元;同时,全市积极盘活政府资源资产和股权,切实挖掘非税增收潜力,全市非税收入拟调整为 42.1亿元,比年度预算目标增收 2.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测目标调整为 142.4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减1.4亿元,年初预算目标由增长 4.0%,调整为增长 3.0%。
综合考虑上级补助、债券转贷收入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调整为 454.3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 30.7亿元,比年初增长 7.2%,比上年增长 3.6%(详见附表 3)。
三、市本级预算项目调整、科目调整以及资金来源调整
(一)项目调整
一是新增债券项目调整。市本级债券资金安排项目调整 2.3亿元。主要是收回 2020年新增债安排“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住院综合大楼(应急大楼)建设项目”等建设项目资金,调整用于“汕头市中心医院易地重建项目(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等项目 2.3亿元(详见附表7)。
二是特别国债项目调整。调整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供水直抄到户管网改造升级工程”等项目资金用于“汕头市潮阳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含发热门诊)建设及感染科住院部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2.5亿元。(详见附表8)
三是特殊转移支付项目调整。调整金平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和南澳县“第三届亚青会场馆金平区东厦运动场(东厦住宅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改造项目”等特殊转移支付项目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缺口的补助”等三保支出 4.6亿元。(详见附表 9)
(二)科目调整
市本级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按其适应功能科目做相应调整,主要是 2019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拨付到市直各部门、新增债资金补助汕头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等,(主要科目变动情况详见附表10)。
(三)资金来源调整
市本级年度预算计划在地方债资金安排项目,因地方债安排情况变动,资金来源相应调整为在收回资金中安排。主要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市级奖补资金 1.7亿元。
(四)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变动
按照预算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市本级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变动最新情况为:上级补助收入 210.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188.2亿元,政府性基金 21.9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增加 28.5亿元。主要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根据省指定项目相应列支,如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南校区 4.2亿元、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企业技术改造)3.2亿元、第三届亚青会赛事运营项目 2020年补助经费 3亿元、第三届亚青会比赛场馆(场地)建设改造项目 2020年资金 2.4亿元、2020年重点国考断面达标攻坚资金 2亿元、清算下达 2020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1.4亿元、2020年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诊室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 1.1亿元等。
四、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拟调整为 1.2亿元,比年初预算 0.9亿元调增 0.3亿元,增长 34.6%(详见附表 15)
1.调增利润收入 0.1亿元,主要是增加汕头市国土测绘大队补缴以前年度利润收入等。
2.调增股利、股息收入 0.4亿元,主要是增加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将以前年度累存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和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股利、股息收入等。
3.调减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2亿元,主要是汕头市国资委收入减少。
(二)支出调整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拟调整为 1.2亿元,比年初预算 0.9亿元调增 0.3亿元,增长 34.6%(详见附表 16)
1.调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0.06亿元,主要是增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0.04亿元和困难企业职工节日慰问金和企业改革发展、困难补助等资金 0.04亿元合计 0.07亿元。减少汕头鳗联(集团)公司职工安置费等支出项目资金合计 0.02亿元。
2.调增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0.2亿元,主要是增加汕头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0.2亿元。
3.调减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6亿元,主要是减少市轮渡公司建造渡轮资金 0.03亿元、智慧国资监管平台建设 0.02亿元以及汕头市投融资集团公司融资工作有关费用 0.02亿元等项目资金 0.08亿元,增加回购汕头海洋(集团)公司债权 0.02亿元等项目资金 0.03亿元。
4.调增调出资金 0.1亿元。主要是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 0.3亿元,按 30%比例计提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
2020年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拟调整为 158.5亿元,比年初预算 107.6亿元调增 50.8亿元,增长 47.2%(详见附表 5)。
调增收入具体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增加 34.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 19.7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含生育)调减 2.7亿元等(详见附表5)。
(二)支出调整
2020年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拟调整为 146.7亿元,比年初预算 100亿元调增 46.7亿元,增长 46.6%。
调增支出具体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 28.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 19.4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含生育)调减 1.0亿元等(详见附表5)。
(三)结余调增
2020年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拟调整为 11.8亿元,比年初预算 7.6亿元调增 4.2亿元,增长 55.2%;2020年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累计结余拟调整为 128亿元,比年初预算 123.8亿元调增 4.2亿元,增长 3.4%。
调增结余具体为: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本年收支结余 6.4亿元、调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本年收支结余 0.3亿元、调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年收支结余 3.2亿元;调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年收支结余 1.7亿元、调减失业保险本年收支结余 4亿元等(详见附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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