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
汕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孔德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收到市财政局送来的《汕头市2020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11月下旬,市财政局就第二次预算调整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多次沟通和衔接。12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怀丹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汕头市2020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情况的汇报。综合有关情况,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2020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进行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今年8月市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后,预算执行中需对部分预算支出项目进行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收回部分一般性支出和项目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支出。同时,我市推进国有土地出让招拍挂工作,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较第一次预算调整收入有所增加。根据预算法规定,拟对市本级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为此,市人民政府提出了汕头市2020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拟将: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341.5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调增23.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341.5亿元,调增23.9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59.4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调增1.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12.5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调减6.9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调整为272.3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调增13.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272.3亿元,调增13.4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1.2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0.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1.2亿元,调增0.3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158.5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50.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调整为146.7亿元,调增46.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调整为11.8亿元,调增4.2亿元。年末累计结余调整为128亿元,调增4.2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新增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要与本级预算相衔接。加强项目论证评估,规范和优化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汕头市2020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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