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在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汕头市财政局局长 黄业龙
各位代表:
受汕头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本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及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0年,我市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和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开源节流,集中统筹财力,全力保障各项重点项目支出,确保财政运行平稳(由于2020年决算尚在进行,以下数据在决算审核后会有所调整)。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来源于汕头市财政总收入510.6亿元,比上年增长8.7%,增收41.0亿元。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02.7亿元,增长4.2%;上划省收入57.0亿元,下降2.8%;市县级收入 350.9亿元,增长12.4%。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8%,比上年增长3.8%。其中:税收收入99.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9.6%,增长0.6%,增收0.6亿元;非税收入 43.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3.5%,增长11.9%,增收4.6 亿元。税收占比69.6%,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4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94.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5.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亿元、调入资金69.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4.9亿元、其他调入资金4.2亿元)、上年结余19.5亿元,收入总计477.5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2亿元, 完成预算调整的109.1%,增长10.5%,增加40.7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8.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9.0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9.7亿元,支出总计477.5亿元。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4%,比上年增长7.4%(采用可比口径,下同)。其中:税收收入38.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增长8.4%,增收3.0亿元;非税收入21.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7.6%,增长16.1%,增收2.9亿元。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6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83.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4.6亿元、调入资金45.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4.4亿元、其他调入资金1.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4.6亿元、上年结余5.5亿元,收入总计356.0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1亿元, 完成预算调整的108.5%,比上年增长13.8%,增加14.8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83.8亿元(其中:市补助区县支出28.8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区县155.0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8.1亿元(其中:各区县经市上解省14.9亿元、省直管县财政试点市对省上解3.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3.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亿元、调出资金1.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8亿元,支出总计356.0亿元。根据国务院国发〔2015〕35号文精神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收回未能按进度支出资金 13.2亿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统筹用于急需支出的项目。
(三)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07.5亿元,完成预算的85.8%,比上年增长19.2%,增收33.4亿元,主要是大力推进国有土地招拍挂工作,土地出让收入比上年增加。但受疫情影响,部分区县国土拍卖进度未及预期。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 119.8亿元、调入资金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6亿元,收入总计361.7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85.5亿元,完成预算的111.4%,比上年增长35.6%,增加75.0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7亿元、调出资金65.0亿元、年终结余5.7亿元(含结转下年使用支出),支出总计361.7亿元。
(四)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7.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8.5%,比上年增长7.6%,增收8.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8.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5亿元,调入资金1.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4亿元,收入总计271.4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1.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9.5%,比上年增长12.3%,增加12.3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0.4亿元(其中:市补助区县支出35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区县15.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61.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4亿元、调出资金44.4亿元,年终结余0.1亿元(含结转下年支出),支出总计271.4亿元。根据国务院国发〔2015〕35号文精神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收回未能按进度支出资金2.5亿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统筹用于急需支出的项目。
(五)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亿元,完成预算的92.9%,比上年下降31.3%,减少0.9亿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企业利润减少,股利分红减少。加上转移支付收入0.02亿元、上年结转0.3亿元,收入总计2.3亿元。本年支出1.5亿元,完成预算的83.2%,比上年下降36.5%,减少0.8亿元,主要是收入减少,部分支出项目缺少资金来源,无法支出。加上调出资金0.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2亿元,支出总计2.3亿元。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0%,比上年下降6.9%,减少0.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2亿元,收入总计1.2亿元。本年支出0.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4.6%,比上年增长1.5%,增加0.0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05亿元,支出总计1.2亿元。
(六)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6.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4.8%,比上年增长6.6%,增收10.3亿元。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6.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0%,比上年增长4.2%,增加5.9亿元。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9.3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35.5亿元。
(七)地方政府债务执行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根据上级规定,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全市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内。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31.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2.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18.6亿元。比2019年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5.5亿元。
截至2020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1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0.7亿元,专项债务316.4亿元。市本级债务余额20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8.2亿元,专项债务161.1亿元。
2.地方政府债务执行情况
2020年我市新增债务145.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32.3亿元,再融资债券11.7亿元),减少1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新增25.6亿元,减少9.9亿元;专项债务新增119.8亿元,减少4.2亿元。新增债券资金132.3亿元已经全部拨付项目单位,再融资债券11.7亿元已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新增债券资金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投资市政、交通(含亚青会场馆和城市功能配套)72.2亿元,生态环保4.5亿元,保障性住房5.0亿元,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44.5亿元,农林水利2.85亿元,其他项目3.27亿元。
(八)预算执行主要工作情况
1.全力支持保障抗疫资金,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库款管理,精准调度资金,确保疫情防控和“六稳”工作、“六保”任务等资金及时到位。统筹做好全年支出安排,分清轻重缓急,注重“有保、有压、有调”。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近6.3亿元,主要用于各定点医院疫情防控物资购置、居住(宾馆)留观服务点疫情防控、统筹医疗物资保障等。二是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坚持算大账、算长远账,持续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发挥减税降费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政策效应,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内生动力。积极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截至2020年底,全市新增减税降费规模达40.7亿元;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4月工业用电电费每月给予20%的补贴,拨付财政资金超1.0亿元,惠及2563家企业;2020年在社保基金中安排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资金超0.9亿元。
2.开源节流,全力保障财政收支平衡
一是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财政收入扭负为正。2020年,受疫情冲击、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支平衡形势严峻,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受到较大影响,1-8月份财政收入一直处于负增长区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市各级相关部门上下一心,努力克服困难,收入降幅逐月收窄,从9月份开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扭负转正,1-12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3.4亿元,同比增长3.8%,比全省增幅高1.6个百分点。二是积极盘活政府资源,增加可用财力。市财政部门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清查,着重加大资产收缴和盘活处置力度。按照“成熟一宗、上缴一宗”的原则,全年完成清退上缴房产866宗,合计14.6万平方米,分批次对外公开处置行政事业资产,增加财政收入0.8亿元,清收补缴租金收入0.1亿元。三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清存量。出台11项硬措施,通过严格控制新增支出、严格控制部门预算调剂、加强绩效管理、压减低效无效支出等措施将过紧日子落到实处;同时严格实施存量资金定期清理盘活收回机制,按季度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工作,收回存量资金6.8亿元,其中:部门存量资金5.4亿元、转移支付存量资金1.4亿元。
3.抢抓机遇,全力争取上级支持
一是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36.2亿元(含特别国债),比2019年增加52.3亿元,增长28%。二是积极争取地方债和特别国债。结合我市可举债空间以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为导向组织申报,积极向上级争取地方债和特别国债。2020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债券132.2亿元(专项债116.3亿元,一般债16.0亿元),比2019年增长57.5%;共争取取得特别国债14.96亿元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0.68亿元,资金主要投向亚青会配套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粤东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领域建设项目。
4.精准发力,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力度不减,坚守底线,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持续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堵疏并举,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截至2020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417.1亿元,全市债务水平总体安全、风险可控、底数清晰,未被列入风险预警或提示地区。二是目标不变,集中资源,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资金统筹力度,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共落实扶贫资金24.4亿元,用于促进开发帮扶对象增收、基本医疗保障和教育补助。同时,对无劳动能力低保人员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三是标准不降,突出重点,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本级从2018-2020年三年间累计投入污染防治资金80.79亿元,重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练江污染整治,标本兼治推进梅溪河整治,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建设,持续开展河湖“五清”专项行动。
5.惠企利民,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应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三保”工作。以“讲政治”的高度算好“政治账、全局账、长远账”,做好“三保”预算编制、专户管理、执行监控工作。全年共补助各区(县)转移支付资金达66.6亿元,紧急调度库款资金7.4亿元,有力支持区(县)落实保障“三保”支出。2020年全市县级“三保”支出210.2亿元,均按“两个优先”原则足额编列预算,全市县级“三保”保障倍数1.3,不存在保障缺口。二是保持高水平民生支出投入。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十类民生支出完成32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2%,比全省占比高7.5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9位。优先落实拨付民生实事资金44.7亿元。三是加大底线民生保障力度。落实财政资金0.8亿元做好城乡低保、残疾人补贴、特困人员救助等底线民生保障工作。四是建立健全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直达基层机制,推进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将抗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直达资金42.7亿元全部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直接下达基层,有力支持各区县落实好“六稳”工作、“六保”任务。
6.协调发展,推动全市发展“一盘棋”
一是主动下沉财力推进放权强区。实施《汕头市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将中心城区共享收入分享比例调整为5:5,下沉至中心城区财力约3.2亿元;取消执行对非中心城区重大项目收入分享机制,下沉至区县财力约0.9亿元。2020年起新增补助区县均衡性、自然保护等财力转移支付资金近3亿元;实施《汕头市土地管理和收益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对全市范围内土地资源实行市一级统一管理,做大国土基金收入,分类确定工业用地和三旧改造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政策,主动向区级财政倾斜,增加中心城区国土基金收入,充分调动区县发展积极性。二是积极推进镇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目标,协调推进做强做大镇域经济改革工作;印发《汕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意见》,指导各区县推进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适当增加镇街财力,提升镇街财政自主权,规范基层财政管理制度。指导镇街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加大政府债券对镇街项目的倾斜力度;设立镇域经济发展奖补资金,对产业发展强镇、城乡融合发展镇、农业重镇三类镇(街道)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居前的给予奖励。
7.强管提效,加快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
一是先行先试,“数字财政”系统建设在全省率先突破。“数字财政”建设是落实“数字政府”建设部署的有力举措,是参与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我市坚持先行先试,龙湖区被省确定为全省唯一一个“数字财政”执行域和核算域试点区,汕头市被确定为预算域试点市。经过刻苦攻坚,“数字财政”顺利试点上线。二是实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修订《汕头市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激励办法》,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激励办法》考评内容,对市政设施及绿化管养标准提升资金(含管养经费)、老年人和学生乘坐公交车价格补贴和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含管养经费)等12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工作,总金额13.5亿元。进一步推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受疫情冲击国内外经济复杂多变、多种风险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我们坚持深化改革、实干担当,在社会各界理解、关心和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实现了收支平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基础不牢固。经济基础决定财政水平,目前汕头产业发展的基础支撑不足、用地布局分散、产业发展空间小,产业短板制约了经济发展,也直接影响了税收增长和财政增收;二是预算安排对基金收入依赖性较大。目前由于新业态、高新技术企业尚未形成对我市税收收入有力支撑,我市财政很大程度上依赖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而国土收入受制于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稳定性;三是重点项目支出规模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我市谋划纳入“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总投资超过1.5万亿元,目前进入项目库已达到1.1万亿元,其中政府性投资额超过7000亿元。随着亚青会建设项目、打造医疗高地、科教文卫中心建设、黑臭水体、雨污分流等各项重点项目的推进,全市财政支出压力倍增,资金筹措、库款调度愈发困难。
二、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部门将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科学研判财政形势,合理编制财政预算,系统谋划财政工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提供财政保障。
(一)全市经济财政面临形势分析
财政收入形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收入下滑,收支矛盾突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财政收入扭负转正,运行总体平稳。随着国内经济形势逐步稳定,2021年财政收入有望恢复增长,但疫情影响仍然存在,外部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多变,中央、省减税降费政策力度不减,预计新一轮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刺激经济增长的企业红利政策也将陆续出台。因此,2021年财政收入依旧面临较大压力。借助今年举办亚青会的契机,城市品质、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对外投资吸引力将进一步提升;围绕8大重点产业片区规划落地,现代产业体系的加快构建,有望培育更多新增税源增长点;乡村振兴战略、镇域经济改革的持续推进,农村经济增长将进一步夯实我市经济基础,为财政增收提供有利因素。
财政支出形势:今年是我市筹办亚青会、推进“1146”工程、实施“12359”工程,规划建设8大重点产业片区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财政筹集资金压力巨大;基本公共服务的扩面提标,进一步落实“六稳”工作、“六保”任务带来的增支压力将持续加大;为更好地承接上级赋予汕头市新的发展定位,全面融入“双区”建设,加快打造区域教育、医疗、文化、商贸“四大高地”,做好新时代侨字文章,2021年各级财政部门在市政设施、重点项目、教育事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交流、污染防治等领域财政投入将持续增加,2021年财政支出需求扩张势态未变。
总体上看,2021年我市财政收支压力仍然较大。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省关于编制财政预算的有关要求,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需要,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巩固扩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和节用裕民思想;深化预算“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汕头加快经济特区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支撑保障。
(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50.6亿元,预期增长5%,增加7.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04.8亿元,增长5.0%;非税收入45.8亿元,增长5.0%。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50.6亿元,加上税收返还18.1亿元(其中市本级10.0亿元,经市本级转拨区县7.8亿元,省直拨南澳县0.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62.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亿元、调入资金89.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6亿元(主要是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收入总计442.0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07.0亿元,增长2.7%,增加10.6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8.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7亿元、调出资金5.0亿元,支出总计442.0亿元。
(四)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62.0亿元,预期增长4%,增加2.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0.1亿元,增长4.5%;非税收入21.9亿元,增长3.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62.0亿元,加上税收返还17.8亿元(其中市本级10.0亿元、经市本级转拨区县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56.9亿元(其中市本级20.7亿元、经市本级转拨区县136.2亿元)、调入资金72.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5.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9亿元(主要是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收入总计334.9亿元。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7.1亿元,增长17.2%,增加20.1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69.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8.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2亿元、调出资金5.0亿元,支出总计334.9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安排情况是:1.十类民生支出83.1亿元。2.补助区县支出169.5亿元(其中: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区县144亿元,市本级补助区县25.5亿元)。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50.2亿元(其中:人员经费48.7亿元,公用经费(含车辆经费)1.5亿元)。4.上解上级支出18.1亿元。5.按预算法规定,安排预备费1.2亿元。
(五)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41.9亿元,预期增长16.5%,增加34.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亿元、调入资金5.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含结转使用的专项资金)5.7亿元,收入总计254.9亿元。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53.2亿元,下降40.2%,减少103.0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6.9亿元、调出资金84.8亿元,支出总计254.9亿元。
(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87.6亿元,预期增长47.7%,增加60.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7亿元、调入资金5.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193.4亿元。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6.0亿元,增长12.8%,增加9.7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4.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0.7亿元及调出资金71.9亿元,支出总计193.4亿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6亿元,预期下降22.1%,减少0.4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0.0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2亿元,收入总计1.8亿元。全市支出预计1.3亿元,下降11.8%,减少0.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5亿元,支出总计1.8亿元。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9亿元,下降8.1%,减少0.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05亿元,收入总计0.9亿元。市本级支出预计0.6亿元,下降22.2%,减少0.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3亿元,支出总计0.9亿元 。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58.0亿元,下降4.9%,减少8.1亿元。基金预算支出143.8亿元,增长43.7%,增加43.7亿元。当期基金预算收支结余14.2亿元,累计结余148.3亿元。
(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收支预算
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计3.5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3亿元,相应安排支出4.8亿元,主要为教育等财政专户资金。
(十)市本级政府债务偿还安排
2021年市本级按期落实偿还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6.0亿元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包括到期债务本金1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本金5.2亿元,专项债务本金10.7亿元);到期债务利息及发行费1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2.2亿元,专项债务利息7.9亿元)。
三、2021年财政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更加积极有为、注重实效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突出政策重点,把钱用在刀刃上,支持先进制造、基础设施、民生建设短板等领域,并加强与就业、消费、投资、产业、区域等政策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强化“财为政服务”的政治意识,着力发挥好财税政策的结构性调控优势。
(一)建立财税联动,科学组织收入
一是加强财税收入征管。完善收入组织协同工作机制,坚持财税联动科学组织收入,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信息共享的工作合力,跟踪分析研究经济运行情况和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强化对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在落实好减税降费的同时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多渠道筹集资金,平衡减收影响。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50.6亿元,增收7.2亿元,预期增长5.0%。二是有效组织和抓实国土收入。结合当前市场行情变化,调整土地供应方向,在市区选择条件成熟、市场需求较大的地块优先组织出让,并力争在年内形成缴库,确保年度预算收支计划顺利推进。三是盘活资产挖掘增收潜力。按照“细化基础管理、确保家底清晰、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效能”的总体要求,坚持“成熟一宗、上缴一宗”的原则,继续加大对国有企业闲置土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清理盘活,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更好发挥公共资源效益。四是健全收入激励机制。建立对区县转移支付与经济社会发展相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调动区县发展经济、培植财力,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设立镇域经济发展奖补资金,大力发展镇域经济,增加区县、镇街财政收入。
(二)加强财力统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一是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紧紧抓住改革开放40周年的历史机遇,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特区重要使命,坚定落实国家、省赋予汕头的新担当、新使命,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对接、项目对接、资金对接工作,全力争取上级加大对汕头资金和政策支持,尤其对重点项目做好提前策划和前瞻性投入,争取更多项目列入上级项目库。二是统筹预算收支科学配置。加强预算体系之间的统筹,强化“四本预算”衔接,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三是强化政府债券的撬动作用。在确保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足用好新增债券额度,优化债券投向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效益,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四是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活动,通过建立完善公平的市场环境、有效的政策措施、合理的回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适度参与,构建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不断提升基础设施等领域发展水平。
(三)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
一是重点保障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紧紧围绕上级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市“1146”工程部署安排预算,加快打造“一枢纽”、“四高地”、“两中心”,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能级,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二是补齐短板,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抓产业发展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加快建设8大重点产业片区,打造“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加大支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扶持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业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是全力支持办好第三届亚青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做好亚青会赛事运营、场馆建设、城市品质提升等项目资金保障,把“办赛事”和“建城市”结合起来,向世界展示汕头崭新形象。
(四)夯实民生之本,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坚持把钱用在刀刃上。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城乡、人群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聚焦解决群众最关切的实际问题,补齐民生短板、办好民生大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二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建设新一批“四好农村路”,提升“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汕头大学东校区、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南校区、广东汕头幼儿高等专科学校和汕头健康护理学院等重点项目建设,扩大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规模,增加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四是加快建设区域医疗高地。安排创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专项资金3亿元,支持汕大第一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加快建设高水平医院,推动P3实验室建设,提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配套,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五是守住绿色生态发展底线。深化碧水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和净土防御战,坚定不移推进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加快建设“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海门湾桥闸、练江水闸重建项目,加大污染防治投入。
(五)坚持厉行节约,践行“过紧日子”要求
一是强化预算编审。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人大审查、审计监督意见、预算支出进度和项目储备情况“四挂钩”机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部门预算一般性项目支出按不低于10%予以压减,严控“三公”经费;对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的专项资金、事业发展性支出类项目支出按不低于15%予以压减。探索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强化支出标准建设,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二是强化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科学制定支出政策,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加大对沉淀部门及区县资金的清理盘活力度,及时清理收回已到期、已完成预期目标的资金,大力压减或撤销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支出进度不理想、低效无效的资金。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完善我市预算绩效指标库建设,重点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同步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六)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预算改革更加注重引领性。持续推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向纵深发展,依托制度和技术为预算管理全流程赋能,谋划新一轮预算改革,以提升预算能力为核心,围绕资源配置、财力统筹、协同管理等领域重点突破,力争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促进财政预算管理提质增效,牵引带动政府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二是财政体制改革更加注重协同性。围绕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区县财政关系”这一目标,重点推进镇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的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三是其他各项财政改革更加注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持续推动绩效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监督检查等财政管理各方面的重要改革,坚持深化财政管理“放管服”,明晰权责划分,优化流程规则,确保各项工作“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四是先行先试,以“数字财政”建设为支撑创新管理。运用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成果,实现在“同一标准、同一平台、同一系统”下开展全链条财政预算业务管理,对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核算等实施全流程监管,确保资金从下达源头到使用末端“有源可溯、有迹可查”,利用制度加科技为财政管理赋能。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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