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
汕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业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收到市财政局送来的《汕头市2021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经与市财政局多次沟通联系的基础上,5月17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汕头市2021年本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汇报。综合有关情况,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2021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进行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今年来,因省新增下达我市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0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亿元,专项债券87亿元。含转贷南澳2亿元,不纳入本级预算调整)和政府债务外贷项目(潮南区水资源保护及利用项目)额度0.61亿元,按规定需纳入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需要对2021年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为此,市政府提出了汕头市2021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拟将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调整为347.49亿元,调增12.61亿元;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资金主要用于市本级支出6.5亿元,转贷各区新增债券支出5.5亿元,调增国际金融组织转贷区县支出0.61亿元。拟将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调整为279.43亿元,调增86亿元;新增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主要用于市本级支出39.5亿元,转贷各区新增债券支出46.5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推动预算项目库建设;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债券资金的监管,防范及化解债务风险。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依法对2021年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是必要的,市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是适当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予以批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本网站由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联系邮箱:master@strd.gov.cn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89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