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
汕头市财政局局长 谷元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汕头市2020年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0年市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我市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和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开源节流,集中统筹财力,全力保障各项重点项目支出,确保财政运行平稳。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4%,同比增长7.4%(可比口径)。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84.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4.6亿元、调入资金45.5亿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4.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3亿元、其他资金调入0.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4.7亿元、国债转贷上年结余0.03亿元、上年结余5.5亿元,收入总计356.3亿元。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8.5%,增长13.8%,增加14.8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84.0亿元(其中:市补助区县支出31.2亿元,上级补助经市本级转拨区县152.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8.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3.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亿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0.03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8亿元,支出总计356.3亿元。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具体情况。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在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和深化减税降费政策等情况下,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4%,同比增长7.4%(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速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38.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增长3.2%,增加1.2亿元;非税收入21.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7.6%,增长16.1%,增加2.9亿元。税收明细收入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1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8.5%,增长13.8%。市本级支出明细情况详见下表:
2020年,市本级年初安排预备费1.18亿元已经第二次预算调整收回,年终结余为0亿元。2020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余额4.1亿元已全部动用,加上政府性基金减收减少资金0.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补充的1.0亿元(含超收收入0.2亿元),2020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9亿元。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余额为0亿元。
2020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5亿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比预算数减少0.2亿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大部分因公出国(境)、外事接待任务未实施以及全市各部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1亿元,减少0.0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4亿元,减少0.1亿元;公务接待费0.08亿元,减少0.06亿元。
(二)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具体情况。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7.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8.5%,增长7.6%,增加8.9亿元。主要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进下,2020年国有土地出让招拍挂工作有序进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117.3亿元,增长7.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8.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4亿元、调入资金1.4亿元,收入总计271.4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1.8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9.5%,增长12.3%,增加12.3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基金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债券转贷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以及上级下达特别国债,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0.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61.5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4亿元、调出资金44.4亿元、年终结余(含结转下年支出)0.1亿元,支出总计271.4亿元。
(三)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9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2亿元、上年结余0.23亿元,收入总计1.1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84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0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0.2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05亿元,支出总计1.19亿元。
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具体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9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0%,下降6.87%,减少0.07亿元。其中:利润收入0.22亿元,下降31.11%,减少0.10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72亿元,增长106.83%,增加0.3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2亿元、上年结余0.23亿元,收入总计1.19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8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5.89%,增长6.83%,增加0.07亿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48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0.22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0.01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3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0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0.2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05亿元(主要是部分资金未能支出,资金回收后结转下年度使用),支出总计1.19亿元。
(四)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具体情况。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6.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4.9%,同比增长6.7%,增加10.5亿元。
主要收入项目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105.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4.9%;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2.5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6.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7.9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2.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5.9%。
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6.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0%,同比增长4.2%,增加5.9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6.2亿元,完成预算调整98.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7.1%;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3.0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8.7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3.0%;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5.5%。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9.5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35.7亿元。
备注: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从2017年7月1日、工伤保险从2019年7月1日纳入省级统筹,因此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相关情况由省统一报省人大审核。
(五)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和中央、省有关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调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存量项目资金15.5亿元用于西堤路西侧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征拆补偿资金、中心城区路网改造等市政道路项目、市级统发工资缺口等基本支出,2020年市级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专项资金、金源公司偿还原汕头商行债务资金、黄河路(泰山路-东厦路)快速化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泰山路(中泰立交-黄河路)快速化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万吉工业园珠峰路(万吉北街-龙江路)道路建设工程等项目支出。
2.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收回财政存量资金6.8亿元,加上上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结转1.0亿元,全部统筹用于西堤路西侧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征拆补偿项目、汕头高铁站站房扩建项目、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新增贷款贴息、海门湾桥闸和练江水闸重建工程建设资金和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岸“四洗”专项治理(一期)工作专项资金等重点项目支出。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的规定,2020年市本级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4.53亿元按权责发生制核算。
4.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10.12亿元,其中,市本级使用7.6亿元,对区县转移支付使用2.5亿元,补助省直管县转上解支出0.02亿元。
(六)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规定,我市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省下达我市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431亿元,经市政府批准,市本级债务限额217.16亿元(一般债务54.14亿元、专项债务163.02亿元)。
2020年全市新增专项债券116.32亿元,另外,新增外国政府贷款1.25亿元(由于美元汇率变动计算年底为1.33亿元)。截至2020年底,我市债务余额417.05亿元(市本级209.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0.69亿元(市本级48.17亿元),专项债务316.36亿元(市本级161.09亿元),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内。
(七)债务限额分配情况和债券举借情况
1.2020年全市新增债务限额134.08亿元,年底限额431亿元。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债务限额134.08亿元,其中市本级分配61.77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市债务限额431.00亿元,其中市本级217.16亿元,全市债务限额分配详见下表。
2.2020年新增债务145.35亿元,偿还债务14.12亿元,年终债务余额417.05亿元,控制在限额431亿元以内。
(1)新增债务145.35亿元。其中省下达债券资金144.02亿元(新增债券132.32亿元,再融资债券11.70亿元),外国政府贷款1.33亿元(潮南区亚行贷款)。下达的债券中,市本级分配67.6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1.77亿元,再融资债券5.91亿元(详见下表)。
(2)偿还政府债务14.12亿元,其中市本级7.66亿元,年终债务余额417.05亿元,其中市本级209.26亿元,详见下表:
(3)2020年债务余额417.05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431亿元以内,债务限额空间13.95亿元,详见下表:
(八)2020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市本级新增债券61.77亿元中,市政建设14.20亿元,保障性住房5.00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2.50亿元,教育15.90亿元,文化10.30亿元,医疗卫生11.00亿元,社会保障0.92亿元,粮油物资储备0.20亿元,农林水利建设0.80亿元,水运基础设施0.95亿元,详见下表。
截至2020年底,2020年发行新增债券132.32亿元已经全部拨付项目单位(部门),实际支出121.54亿元,支出进度91.86%(其中市本级61.77亿元中,实际支出59.84亿元,支出进度96.87%),详见下表。
二、2020年预算执行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0年,受疫情冲击、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我市财政收支平衡遭遇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指导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坚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坚持积极应对与补短板强弱项相结合、过紧日子与强化保障相结合、平稳运行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集中精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较好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目标,各项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一)聚焦主责主业,全力保障财政收支平衡
一是抓紧抓实收支管理工作。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坚持财税联动科学组织收入,按照“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理念,着力加大公共财政预算、国土基金、国有资本资源统筹,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源节流,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6亿元,同比增长7.4%(可比口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1亿元,比上年增长13.8%。二是服务土地运营开发,充实壮大国土基金。筹措资金服务土地收储整理,提升土地价值。市本级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7.3亿元,增长7.9%,增收8.6亿元,再创新高。三是积极盘活政府资源,增加可用财力。按照“成熟一宗、上缴一宗”的原则,全年完成清退上缴房产866宗,合计14.6万平方米,分批次对外公开处置行政事业资产,增加财政收入0.8亿元,清收补缴租金收入0.1亿元。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市财政主动支持各部门做好政策对接、资金对接、项目对接,2020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38.7亿元,比上年增长29.8%。积极争取省财政对亚青会筹备工作的支持,省政府明确对亚青会赛事运营、汕大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建设等给予30亿元的支持。五是积极争取地方债和特别国债。结合我市可举债空间以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为导向组织申报,2020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债券132.32亿元,比2019年增长57.4%,另外共争取特别国债22.8亿元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2.3亿元。六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清存量。严格实施存量资金定期清理盘活收回机制,收回存量资金6.8亿元,其中:部门存量资金5.4亿元、转移支付存量资金1.4亿元。
(二)统筹资金精准发力,用好用活对冲政策力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一是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近6.3亿元,主要用于各定点医院疫情防控物资购置、统筹医疗物资保障等。二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对冲企业经营困难。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44.6亿元,持续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发挥减税降费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政策效应,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内生动力。三是加大产业扶持资金投入,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积极落实34.4亿元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过社保基金缓缴免缴、发放援企稳岗补贴、提供规上工业企业用电补贴等措施,共惠及企业超过14万家,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四是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截至2020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417.1亿元,全市债务水平总体安全、风险可控、底数清晰。2016-2020年全市共落实扶贫资金24.4亿元,用于促进开发帮扶对象增收、基本医疗保障和教育补助,对无劳动能力低保人员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市本级从2018-2020年三年间累计投入污染防治资金79.9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优先方向。保持高水平民生支出投入,2020年全市十类民生支出占比在全省排名第9位。其中市本级十类民生支出完成73.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0.4%。同时全年共落实拨付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44.7亿元。
(三)持续深化改革解难题,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先行先试,用好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数字财政”系统建设在全省率先突破。龙湖区被省确定为全省唯一一个“数字财政”执行域和核算域试点区,汕头市被确定为预算域试点市。经过刻苦攻坚,“数字财政”系统顺利试点上线,“数字财政”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二是坚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全市发展“一盘棋”。在财政困难形势下,市财政坚持对下支持力度只增不减,2020年市本级共补助各区县转移支付资金69亿元,有效对冲困难地区减收压力。主动下沉财力推进放权强区,实施《汕头市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和《汕头市土地管理和收益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充分调动区县发展积极性,积极推进镇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三是实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12个资金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总金额13.5亿元。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按不低于10%的比例扣减预算额度,进一步推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下一步加强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0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落实预算法有关规定,结合人大、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2021年上半年,我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应对各种风险与挑战,开源节流,统筹财力,坚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上半年坚持财税联动科学组织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0亿元,增长8.91%,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75.7亿元,增长3.4%,同时共争取2021新增债额度173亿元,有力支持我市亚青会场馆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强化财政保障同时着力提质增效,通过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结构和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努力保障全市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提高管财用财水平,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开源节流,统筹做好预算平衡
一是加强财税收入征管。完善收入组织协同工作机制,坚持财税联动科学组织收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平衡减收影响。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50.6亿元,增收7.2亿元,预期增长5.0%。二是有效组织和抓实国土收入。努力筹措资金全力配合市自然资源部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加快土地收储和供应的各项工作,奋力完成年度本级180亿元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预算。三是盘活资产挖掘增收潜力。按照“细化基础管理、确保家底清晰、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效能”的总体要求,坚持“成熟一宗、上缴一宗”的原则,继续加大对国有企业闲置土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清理盘活,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更好发挥公共资源效益。四是厉行节约,践行“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好“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优先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推进和重点领域、刚性支出。科学制定支出政策,强化项目投资评审,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及时清理收回低效、无效的资金。
(二)积极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全力争取上级支持
一是精心研究政策,积极向上汇报沟通。2021年省将完善出台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差异化财政政策扶持,支持重点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建设。对省的政策调整和变化,我们将密切跟踪,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对接、项目对接、资金对接工作,全力争取上级加大对汕头资金和政策支持。二是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把握省推动重大产业向东西两翼布局交汇的历史性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布局,对重点项目做好提前策划和前瞻性投入,争取更多项目列入上级项目库。三是强化政府债券的撬动作用。落实“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机制,提早谋划储备项目,在确保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足用好新增债券额度,优化债券投向结构,实现预算资金与债务资金“两条腿走路”,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
(三)强化资金保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保重点项目资金到位。紧紧围绕上级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市“1146”工程部署,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市本级预算安排重点建设项目支出39.7亿元,比上年增加19.7亿元。二是加强资金政策对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引导和支持。市本级预算安排创新驱动和产业发展预算支出10.5亿元,培育壮大产业集群,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加大支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扶持资金力度。三是全力支持办好第三届亚青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做好亚青会赛事运营、场馆建设、城市品质提升等项目资金保障,把“办赛事”和“建城市”结合起来,向世界展示汕头崭新形象。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夯实民生之本
一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坚持把钱用在刀刃上。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共安排十类民生支出305.8亿元,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聚焦解决群众最关切的实际问题,补齐民生短板、办好民生大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二是更加注重以“小切口”推动更多民生问题的解决。今年市十件民生实事选择十件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着力加以解决,真正使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在预算中及时得到体现,以“小切口”推动民生事业发展。三是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对上级和市出台的统一民生政策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对不可持续的民生政策及时进行清理,不再扩大实施范围或提高标准,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汕头加快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关键时期,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提高管财用财水平,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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