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
汕头市财政局局长 谷元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汕头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贯彻落实“1+1+9”工作部署和实施“1146”工程,为汕头建设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服务保障。
一、上半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亿元,完成预算的51.8%,增长8.9%,增加6.4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56.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2.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8.7亿元、调入资金72.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1.7亿元,收入总计367.4亿元(详见表1)。
2021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5亿元,完成预算的53.4%,增长12.0%,增加23.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7.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8亿元、调出资金5.0亿元,支出总计250.1亿元(详见表2)。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亿元,完成预算的53.5%,增长8.4%,增收2.6亿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1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5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9亿元、调入资金72.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5.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0.8亿元,收入总计322.1亿元(详见表3)。
2021年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6亿元,完成预算的47.1%,增长29.3%,增支15.3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7.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38.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0.1亿元、调出资金5.0亿元,支出总计243.7亿元(详见表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28.5亿元,完成预算的53.2%,增长90.4%,增加61.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6.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3亿元、调入资金5.0亿元,收入总计190.3亿元(详见表5)。
2021年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14.8亿元,完成预算的74.9%,下降9.4%,减少11.9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1亿元、调出资金71.9亿元,支出总计197.8亿元(详见表6)。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4.1亿元,完成预算的44.8%,增长97.6%,增加41.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6.6亿元、调入资金5.0亿元,收入总计136.7亿元(详见表7)。
2021年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1.4亿元,完成预算的41.0%,下降8.8%,减少5.0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30.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9.8亿元、调出资金71.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6.0亿元,支出总计189.5亿元(详见表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9亿元,完成预算的59.5%,增长188.6%,增加0.6亿元。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5亿元,完成预算的36.1%,增长11.2%,增加0.05亿元。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上半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6亿元,完成预算73.9%,增长250.4%,增加0.5亿元。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国有参股企业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有限公司2020年分红0.4亿元于2021年1月上缴入库;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股利股息收入0.2亿元于2021年6月上缴入库。上半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2亿元,完成预算30.7%,增长5.3%,增加0.01亿元。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1.1亿元,完成预算的45%,下降22.3%,减少20.4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3亿元,完成预算的44.7%,下降13.1%,减少9.7亿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清算收支减少。截至6月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结余6.8亿元,累计结余142.4亿元。
(五)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规定,我市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由于今年省采取“滚动发行”的新增债券发行方式,2021年汕头市债务限额省财政厅未下达。截至6月底,我市新增债务都为省财政厅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券,没有其他新增债务,预计省将在全年债券下达后再下达汕头市2021年债务限额。
2021年上半年,汕头市政府债务新增70.31亿元,偿还16.03亿元,截至6月底债务余额470.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3.7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57.22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新增29.22亿元,偿还10.46亿元,余额228.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4.6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73.35亿元。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上半年,我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应对各种风险与挑战,树立“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理念,开源节流,加大财力统筹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集中财力做办大事,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抓紧抓实组织收入工作,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双过半”。上半年,围绕市委、市政府对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工作部署,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分析经济形势,加强财税部门市与区(县)联动协调,挖掘税收和非税收入潜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0亿元,增长8.9%,实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比序时进度快1.8个百分点。二是充实壮大国土基金。筹措资金服务土地收储整理,提升土地价值,同时通过信息化平台及时跟踪、督促国土收入及时入库。上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18.6亿元,增长93.4%,增收57.3亿元。三是加大对政府资源资产统筹盘活力度。上半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共清退上缴房产36宗,面积1758.68平方米,分批次对外公开处置行政事业资产(包括铺面、住宅、车库等)实现收入0.39亿元。
(二)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及资金支持
一是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做好政策对接、资金对接、项目对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上半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75.7亿元,增长3.4%。二是积极争取地方债。结合我市可举债空间,以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为导向组织申报,积极向上级争取,2021新增债券173亿元,额度居全省第5位,至6月底已发行到位45.63亿元,投入亚青会配套设施建设、乌桥岛棚户区改造、中医医院易地扩建项目、新溪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重点项目。三是积极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经过竞争性评审,我市成功入围成为首批20名国家示范城市之一。2021年至2023年,中央财政将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9亿元。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筹办第三届亚青会。截至6月底,省补助我市举办亚青会筹备工作、场馆建设改造已全部到位资金18亿元,对汕大东校区(三、四期)建设补助资金12亿元将按项目进度分期到位。
(三)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坚持把钱用在刀刃上
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增大的情况下,通过开源节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全市财政平稳运行,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5亿元,增长11.97%,增支23.3亿元。一是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开通财政资金支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统筹做好全年支出安排,分清轻重缓急,注重“有保、有压、有调”。安排资金保障各定点医院疫情防控物资购置、居住(宾馆)留观服务点疫情防控、统筹医疗物资保障等。同时,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上解省新冠疫苗费用5.97亿元。二是积极调度资金保重点项目。全市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除教育科技、债务还本付息、粮油储备等据实结算支出外,新增项目支出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中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坚决取消,确保重点支出保障到位。为确保亚青会场馆项目建设,在省专项债发行到位前采取预拨方式,解决建设项目燃眉之急,包括预拨市游泳跳水馆0.8亿元、人民体育场0.3亿元等。三是加大力度支持基层“三保”工作。在今年库款调度困难下,市财政坚持对下支持力度只增不减,上半年市级补助各区(县)48亿元,有效缓冲困难地区财政资金压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四是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控年中新增支出。科学制定支出政策,按照项目轻重缓急有序安排支出。加大对沉淀部门及区(县)资金的清理盘活力度,上半年,市本级清理盘活以前年度存量资金合计3.5亿元。
(四)坚持民生优先,民生支出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上半年全市十类民生支出完成165.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1%,在全省排名第8位。其中增长较快的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136.83%、社会保障和就业增长32.88%、教育支出增长24.58%。一是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更加注重以“小切口”推动更多民生问题的解决,共安排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7.18亿元,上半年已拨付6.3亿元,进度达87%,重点解决普惠性学前教育、“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农村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实实在在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二是保障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在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等经费保障的基础上,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推进多个学校建设和投入使用。上半年共拨付2.7亿元支持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南校区)建设运营、安排资金支持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金中海湾学校今年秋季开学办学费用。三是加大困难群体的救助,促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残疾人“两项”补助元,残疾人康复救助等资金,同时出台《汕头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施保相关规定,完善了低保对象的认定机制,调整了低保申请的受理主体,强化了低保动态管理机制,救助水平稳步提升。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市本级共安排19.5亿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好种业翻身仗、加强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五是聚焦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2018年上半年以来,全市共投入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资金125.3亿元,其中市级资金为44.1亿元,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海门湾桥闸国考断面水质指标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Ⅳ类标准,重现水清岸绿。上半年市安排拨付资金3亿元继续支持各区(县)开展“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实现源头截污、清水入河。
(五)持续深化改革解难题,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先行先试推进“数字财政”系统建设。坚持利用数字技术为财政管理工作赋能,适应财政改革发展新需要,“数字财政”系统建设在全省作为第一批试点率先突破,进一步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采购改革是今年我市确定的十九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围绕政府采购的质量和绩效、透明度和效率、营商环境、政策功能、监管体制5方面,提出38条改革措施,聚焦采购质量和绩效,简政放权,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促进采购结果“优质优价”。三是坚持实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今年针对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市环卫直属车队和市生活垃圾处理场3个单位2019-2021年三年专项资金合计2.37亿元开展事后评价,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成本规制补贴、扶持畜牧业发展资金等9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工作,涵盖交通运输、商贸发展、道路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各个类型,总金额约4.88亿元,同时选取工信局和国资委作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单位。进一步推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总体来看,随着国内经济形势恢复发展,2021年财政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但疫情影响依然持续,外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中央、省减税降费政策力度不减,全市重点项目资金等需求大,全市收支矛盾突出。一方面,由于近年来为维持财政平稳运行,财政部门千方百计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多渠道筹集一次性非税收入入库,2021年起已无相关大额收入来源,前两年一次性非税收入也抬高了收入基数,缺口难以填补,上半年全市非税收入下降4.8%。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进度不理想,虽然实现增长,但主要依赖去年成交地块今年缴库。
另一方面,目前全市重点项目资金等需求大、时间紧、任务重,主要集中在举办亚青会项目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公共卫生补短板、生态环保项目以及乡村振兴等领域。下半年,我市财政收入有望保持平稳增长,但预算收支平衡压力仍较大,财政收支运行“紧平衡”特点突出。
三、下半年工作措施
下半年,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一)加强财力统筹,千方百计完成年度收入目标
按照全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加强政府性资源资产统筹管理,继续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政府股权、国企土地资产等政府资源资产梳理挖掘及分类盘活。一是推动组织收入机制持续生效。落实收入管理专班的工作机制,会同各征收单位开展全方位、常态化组织收入工作,形成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上下联动齐抓收入的良好局面;持续强化收支督导小组机制,及时掌握区(县)财政收支进度,围绕目标及存在的问题,指导区(县)强化收入组织工作。二是深入挖掘收入潜力。加强部门间信息联动、涉税信息共享,落实依法治税的内部协调工作机制,挖掘税收潜力,确保应征尽征;深挖非税收入来源,加大行政事业资产资源处置工作力度,盘活利用低效无效资产,依法依规多渠道清缴非税收入,加快非税收入缴库进度。三是全力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围绕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谋划好对口的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库,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强化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衔接。
(二)坚持有保有压,增强大事要事财力保障
一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清存量。坚持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的长期指导思想,不折不扣落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突出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支持“六稳”“六保”及国家、省和市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支出。年中出台的新增财政支出的政策措施,原则上列入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年度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强化对低效资金、结转结余、沉淀资金的清理力度,推动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并统筹用于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二是增强大事要事财力保障。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通过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进行精准扶持,提高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三是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及建设时序。进一步完善基建项目决策审批机制,做好总体规划,确需实施的项目有计划分批实施,结合财政承受能力安排建设时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减轻政府投资建设压力。
(三)深化预算改革,提升理财聚财用财管财水平
加快谋划部署我市新一轮预算管理改革。围绕贯彻中央和省改革方案,针对我市财政运行和管理存在问题,围绕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风险,保障财政稳健运行等方面细化市县层面贯彻措施,研究制定市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提高我市预算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深入挖掘可用财力潜力,加强国家、省和市大事要事保障。持续抓好财政收入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政府资源资产管理和统筹盘活,主动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加强上级财政政策对接,多渠道筹集保障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加快形成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长效保障机制。二是加强支出资源统筹,增强大事要事财力保障。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对政策到期和无效、低效支出坚决予以调整、取消,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腾出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三是坚持协调发展,推动全市“一盘棋”管理。界定好各级财政保障范围,履行好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强化市与区(县)协同管理,加强市对区(县)收入组织管理、支出执行的指导,提高区(县)配置财政资源的科学性、规范性,增强区(县)管财理财能力。四是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增强绩效管理引领作用,将绩效目标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完善事中绩效评估监控机制,拓宽重点评价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预算决策支撑。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工作机制,依托“数字财政”系统改进和创新预算执行监控方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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