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
汕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业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收到市财政局送来的《汕头市2021年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经与市财政局多次沟通联系的基础上,12月13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汕头市2021年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情况的汇报。综合有关情况,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2021年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进行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自今年市本级两次预算调整后,我市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坚持过“紧日子”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的要求,通过收回部分非重点、非刚性一般性支出以及非急需、年内无需支出的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安排重点支出。同时,因2021年房地产市场情况多变,国有土地招拍挂工作进度不及预期,预计2021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将减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需要对2021年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为此,市政府提出了汕头市2021年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拟将: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400.7亿元,调增47.1亿元,主要是省财政厅安排我市再融资债券50.8亿元。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400.7亿元,调增47.1亿元。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63.0亿元,调增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调整为41.0亿元,调增0.9亿元;非税收入调整为22.0亿元,调增0.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24.5亿元,调减20.7亿元。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调整为311.5亿元,调减35.2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55亿元,省财政厅新增我市常规再融资债券16.8亿元。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311.5亿元,调减35.2亿元,主要是统筹收回盘活非急需、年内无需支出项目资金35.1亿元。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1.13亿元,调增0.21亿元。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1.13亿元,调增0.21亿元。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105.8亿元,调减23.9亿元,主要是今年起全市统一核算,取消市与区(县)往来核算。支出总计相应调整为105.8亿元,调减23.9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培育涵养优质税源,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依法对2021年市本级预算进行第三次调整是必要的,市政府提出的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是适当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予以批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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